2014年推荐免试生接收公告——自然科学史研究所

   自然科学史研究所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对于具备本校推免保研条件,但暂不确定保研资格的同学,亦可先报名参加我所推荐免试生面试。)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材料

  1、必须提供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ucas.ac.cn/中填写后打印)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2、自愿提供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三、接收程序

  1. 填表、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并与培养单位联系,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013年9月15日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研究所研究生部。

  2. 初审

  研究生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由考核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

  3. 考核和体检

  (1)考核必须对德智体全面衡量。内容主要应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考核和体检时间、方式由研究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3)研究所的每个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

  (4)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同时进行。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可通过谈话和向其母校函调等方式进行。

  (6)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7)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8)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培养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四、录取

  1.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拟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及时发放拟接收函。

  2.收到拟接收函的学生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

  3.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4.对体检合格的拟录取推荐免试生,调政审考核材料的时间应与统考生一致,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

  按上级规定对推荐免试生的考核、接收工作(包括发出接收函)应于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截止前5天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荐免试生名单。

  已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对已发拟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552514

  Email:daidan@ihns.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自然科学史所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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