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体检时间:7月22日——8月9日,体检地点待定。具体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以电话、短信等通知为准。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咨询电话: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政治部:0838—251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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