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为“合格”结论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请考生等待考察单位通知;
2、确定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提出书面复查申请,与确定为“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在7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芜湖市人社局公务员科(芜湖市城东新区政务文化中心C区628室)办理体检复查申请和进一步检查确认手续。逾期不办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请考生近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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