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公共基础知识:认识和实践

2013-07-25 11:53:25 公共基础知识公务员考试
   认识和实践

  一、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反映论

  唯物主义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主张认识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一切唯物主义的认 识论都是反映论。马克思主义把实践引人了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揭示了认识对实践的依 赖关系,揭示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认为物质世界只有成为人们实践的对象,才能成为人们认识的 对象;认为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是一个以实践为基础的、由浅人深的发展过程。辩证唯物主义的认 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消极性和直观性,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反映论。

  二、认识和实践的相互作用

  (一)实践决定认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人的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认识事物,获得对认识对象的知识。即使从书 本上获得的知识,归根到底也是来自于社会实践。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的发展与社会的需要,不断提出新的课题,促使人们从事新 的探索。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检验认识的正确与否,使正确 的认识得到证实,错误的认识得到纠正,不完全的认识得到补充和完善。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和归宿。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认识,归 根到底是为实践服务的。认识也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才能实现其价值。

  (二)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集中表现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正确的理论 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而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理论为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提供方法。

  第二,理论可以提供对未来发展的预见或预测。

  第三,理论可以动员、鼓舞和组织群众,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奋斗。

  认识与实践的相互作用关系告诉我们,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理论必须从实践中 得来,必须结合实践的具体情况加以运用,必须不断地接受实践的检验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实 践则必须自始至终接受科学理论的指导,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确定实践的目标、制订计划和选择方 案,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选择和及时调整实践的道路和手段,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评价实践结果,总 结经验教训,不断地完善实践观念。

  三、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认识和实践的矛盾运动,集中表现为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和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始阶段,是对事 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认识。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只有理解的东西才 能更好地感觉它;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只有获得大量真实的感性材料,并经过理性思维的加工, 才能把握事物的内在本质。

  正确理解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有助于避免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唯理论片面强 调理性认识而忽视感性认识,常常表现为教条主义;经验论片面强调感性认识而忽视理性认识,常常 表现为经验主义。这两种片面性都是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

  (二)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从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从理性认识转化为实践,这是认识过程中 更为重要的飞跃。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其正确与否才能得到检验,才能纠正错误和发展真理;通 过理性认识指导实践,才能变为现实的力量,从而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从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不仅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更需要认识主体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认识发展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无限发展过程。主观认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不是一次可以完成 的,而是需要经历一个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用理性认识能动 地指导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实践和 认识每一循环的内容都发展到了一个更高的阶段。这就是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揭示的认识发展的总规律,是我们党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基础。

  四、真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

  真理是标志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种认识是正确&还是错误的,要通过实践的检验。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 的唯一标准。

  1.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决定的

  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作为检验它的标准,既不是主观思想,也不是客观事物本身,而 只能是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社会实践。

  2.这是由实践的特性决定的

  实践的特点是联系主、客观的桥梁,它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事物相对照,主观同客观符合的就是 真理,不符合的就是谬误,因而它能充当检验真理的标准。

  五、真理发展的辩证性质

  (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 识,其内容是客观的,这是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二是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是能够正确认识无限 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认识每前进一步,就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越接近,这一点也是无条件 的,因而是绝对的。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过程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的。 真理的相对性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从广度来说,任何真理性的认识只是对无限宇宙的一个部分、一 个片断的正确认识,是有一定范围的;从深度来说,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该对象一定程度、一定 层次的正确反映,具有近似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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