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务员工资工资

2013-07-26 09:21:02 河北公务员公务员薪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确定的办法是: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初中毕业生为1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为18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1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为20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为220元;硕士学位研究生为240元;博士学位研究生为270元。

  (二)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职务、级别领取相应工资。具体办法是: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有期满后的职务工资为:初中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一档50 元;高中、中专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二档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一档63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二档7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科员四档99元;博士学位研究生定主任科员二档116元。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可提前定级,职务工资可高于同类人员一至二档。

  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类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档次,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国办发[1993]85号)有关规定,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应及时确定其级别。具体办法是: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学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生和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二)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本人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级别。任科员的公务员,工作限为15年及以下的,定为十四级;16到20年的,定为十三级;21到25年的,定为十二级;任办事员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为10年及以下的,定为十五级;11至15年的,定为十四级;16至20年的,定为十三级。


公务员工资改革 部队涨工资消息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 公务员时事政治 公务员报考指南
分享

热门关注

考公务员申论有哪些答题技巧

考公务员申论答题技巧

公务员有什么面试技巧

公务员面试

公务员有什么笔试考试科目

公务员笔试考试

公务员专业有什么考试内容

公务员专业考试

公务员有哪些面试注意事项

公务员面试

公务员工资构成 本科考公务员好不好考

公务员工资构成

公务员工资一般是多少 考试科目有哪些

公务员工资一般是多少

考公务员年龄限制 公务员考试科目

考公务员年龄限制

公务员考试难吗 什么是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难吗

考公务员难还是考研难 什么是公务员

什么是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