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委和天津市教委近日联合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工程”,制定了“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创业专项科技计划”,确定到2015年,支持1000名大学生创业,对其中的优秀创业大学生给予一定财政资金支持。根据该计划,天津市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休学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保留学籍两年,凡入驻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两年内免交房屋租金。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还将根据创业绩效给予一定的学分奖励。
目前,天津市科委和天津市教委正通过企业、银行、风险投资、担保、保险、租赁、信托和上市等方式,拟筹集50亿元以上资金,支持高校师生进行科技研发,创新创业。(记者:陈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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