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北京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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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

  1、支付结算的定义

  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主体包括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2、支付结算的方式

  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

  3、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主要在于维护存款人对存款资金的所有权,保证其对资金支配的自主权

  (3)银行不垫款原则。

  主要在于保护银行资金的所有权和安全

  【应用举例】

  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04)

  A.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B. 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

  C. 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

  D. 银行不垫款原则

  答案:ABCD

  4、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重点掌握以下几项:

  (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应用举例

  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 )(05)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 票据金额 D用途

  答案:D

  解析: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05)

  A. 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

  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

  C. 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的票据

  D.使用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票据

  答案:ABCD

  3、下列各项属于无效支票的有( )(06)

  A更改签发日期的支票

  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支票

  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字金额不一致的支票

  D由出票人授权补记金额的支票

  答案:ABC

  解析:支票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4.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07)

  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

  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

  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的票据

  D使用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票据

  答案:ABCD

  5.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票据无效的是( )(08年)

  A原记载人更改金额,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B原记载人更改出票日期,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C原记载人更改票据用途,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D原记载人更改收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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