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允许私人公司经营教育营利事业或营利教育公司(education companies, or edupreneurs)所设立之教育机构,多以高品质、创新,有效的教学及服务着称,尤其在学前及中小学学校阶段尤然。据估计(2000年),营利之各级教育在整个总值约7,400亿美元的教育市场中约占10%(约700亿美元),公立即非营利教育机构约值6,700亿美元),此比率每年在增加中。
营利的教育服务机构要受营利事业相关规定及教育法规的管理。前者如设立、注册、营业执照、消费者保护法规等。后者,主要依据各州私立学校相关规定,但联邦对外国学生的规定也给予若干规範。例如,联邦限制外国学生进入公款设立的K-12学校,但对外国人就读营利的各级学校或成人教育机构并没太多限制。
(一)学前至高中:
这些学校属私立学校。美国各州政府对私立学校各有不同规定。不论课纲或管理等,政府原则上多仅做最低限度的规定,留给经营公司相当大的弹性。近年因公立学校教学效能不彰,联邦政府呼吁改革公立学校,鼓励设立公私合营的特许学校(charter school),若干州政府也提供进入私校的补助或减税等措施,让营利公司经营学前至中小学教育事业有相当有利的条件。这些营利公司经营的学校,多有教育哲学及理论支持的教育宗旨( mission statement),其课程及教学也多基于某些研究成果,对其教学的实施也多能评估并重绩效,因此,相当受家长欢迎。这些营利公司包括:Edison Schools、National Heritage Academies、Scientific Learning Corporation、Advantage Learning systems, Inc.、Kaplan, Inc.等,这些机构办理的营利教育事业,很多是全国性甚至国际性者。但这些学校也遭遇许多障碍,包括政府法规仍有的限制、教师工会的反对甚至仇视、教师招募不易及经费困难等。
(二)高等教育:
营利组织中上教育许多是属非学位的职技教育、成人教育,但也有提供硕博士等高等学位的课程。这些学校着名的包括DeVry Inc, Strayer Education, Inc., Education Management Corporation, The University of Phoenix Online(由 Apollo Group经营)。进入这些学校的学生多属低收入家庭、父母教育程度低、年纪较大、也多半工半读。这些营利学校会考虑学生上课时间之需求,许多提供远距及网路教学,学费也较低廉。为争取学生及协助学生取得联邦助学贷款,他们也多会申请认可,故在学校设施及教学品质方面,直接或间接也受到一些规範。这些营利受争议的问题包括:夸大招生、广收资格不够学生,让学生无法毕业反揹负学债、学债偿还率偏低等。
据统计,2007-2008年,该等学校联邦学贷(Pell Grant)高达21.1%,但学生总数仅占高教总人数7.7%。此外,学贷未偿率高达21.2%,远高于公立或非营利的私立学校(两年制学院16.2%,四年制大学6.3%),因此,这些学校也饱受批评,可以预期联邦将增加越多规範。
提供单位: 驻美国代表处教育组
参考文献:
1.For-profit higher education--
Growth, innovation and regulation, July 2010, Daniel L. Bennett
2.State regulation of private schools,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website
3.Edupreeurs: A survey of for-profit education, Carrie Lips, November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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