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
博士“年固定收入”1万硕士6000
昨天,教育部网站公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将按月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国家助学金博士过万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该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此前,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进行过多次调整,从上世纪80年代博士生每生每月76元,研究生每生每月58元逐步上涨。到2011年时,教育部要求将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月200元、220元、240元统一提高到500元。各校对硕士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时,原则上可按上述标准向下浮动100元。此前,很多学生反应学校并没有完全落实该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注重奖优
同时,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对于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基本条件是: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按照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新闻背景
今年年初,《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出台,我国将从2014年秋季起实行研究生全部自费。为了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我国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注重奖优,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积极进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注重公平,资助研究生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研究生获得各类奖学金的额度将超过学费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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