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4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的考研招生简章已经陆续出来了,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提供最新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山东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或6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2篇以上,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除外)、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与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有3年或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有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门类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的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现为医药研发、生产、经营企业或医院的中层管理骨干。

  获得医学硕士学位或医学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

  3.考生须为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经协议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可报考学术型各专业以及[0852]工程硕士、[1051]临床医学硕士、[1052]口腔医学硕士、[1053]公共卫生硕士、[1054]护理硕士、[1055]药学硕士等6个类别的专业学位专业。

  (四)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

  (五)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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