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是法制社会,无论什么事情都得讲究一个法字,合同法也是一名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重要法律,为了提高合同意识,我们需要关注更多有关合同的信息。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m.liuxue86.com/hetongfanben/
案例三:
某公路项目,签约后,承包商无法在工程现场附近找到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料源和水源,施工中所需沙石料和水源严重缺乏。因此,承包商只得到极远的地方去拉这些大宗料,而且运距逾来逾长,加之路况极差,造成运输负担沉重,工期严重滞后,成本费用直线上升。承包商就此提出在投标时,业主没有在标书中将这种情况预先告知承包商。而业主则认为根据合同第11款(现场勘察)的规定,承包商已经认真进行了现场考察,对于施工所用的大宗材料的料源和水源应有充分考虑,拒绝任何经济索赔要求。在提交国际仲裁后,裁定同样是承包商投标的前提条件是充分考虑了各种施工条件和风险,其报价中应该包括承担合同一切义务所需的费用,承包商只能对其现场考察时工作失误的雇员提出起诉或采取经济制裁措施。因此,承包商索赔的努力失败,最终只得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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