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学术型专业中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及体育学一级学科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设置二个单元初试科目,即外国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和200分。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体育硕士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一门专业课,满分为100分、100分、300分。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部、所)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7.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各专业是否招收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是否属于跨学科考生由各招生学院(部、所)进行认定。
8.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另行公布。
2.有关我校奖助学金政策请注意查询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八、其他
1.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考生考试情况及国家下拨的当年招生计划,在复试前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2.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办理专业课参考书及历年真题的邮寄业务。
3.应届本科毕业人员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
6.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7.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
8.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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