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内蒙古巴彦淖尔2013年度第一批次考试的考生在同一考试批次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的6个月内持报名时申报的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高中及以下学历不要求)、报考时上传的原版照片以及在校学生证明(如果选择了是中专及以上在校学生)到报考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接受信息核查并现场领取证书。信息核查发现有不真实信息,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不予签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的,视同考生自动放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批次考试成绩不能再作为领取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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