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有梁启超先生对少年蓬勃生机的期许;“青年者,人生之王、之春、之华者”,有李大钊同志对少年灿烂年华的欣喜;“儿童是民族振兴的希望,国家富强的保障”,有毛主席对少年肩负使命的寄语。“少之年,童也”,儿童不仅是家庭瑰宝,亦是民族、国家之未来栋梁。然而,近一年来,幼儿教育虐童事件频发;留守儿童性侵犯事件凸显。直指儿童在生存、发展、参与等权益保护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只有“给力”儿童保护,方能凝结人才资源之基础;只有凝聚人才资源,方能走人才强国之路。
【标准表述】
福利立法,以制度完善之“强力”,垫儿童保护之基。哲学有言:基于人性本善的制度设计,会导致人性向恶;基于人性本恶的制度设计,会引导人性向善。所谓人性之善,乃指一份人性的纯洁与美好,具有带给他人、社会温暖和爱的力量。2013年,长春小浩博,两个半月生命之星的陨落,我们在指责罪犯心理扭曲、人性缺失的同时,是否更应该思考,如何有效规避此类事件?要引导人性向善,须以立法基础,发挥制度在约束、规范行为方面的刚性作用。以一人、一点的行为改变,培育公众保护儿童的福利理念,还我国近1亿的儿童一份温暖、有爱的法治环境。
福利投入,以多方参与之“合力”,增儿童保护之能。2001年,国务院颁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强化从儿童健康、教育等四个领域提出儿童发展的目标与措施。迄今已过10年,儿童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果:营养午餐推行,偏远地区儿童营养状况持续改善;9年义务教育实施,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居安思危”,放眼当前,依然存在营养发展具有城乡区域差距;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偏低等诸多问题,剖析其根源,在于儿童福利投入仅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薄弱。之于政府投入,目前以补缺型投入为主要形式,会滋生投入之“真空”地带;之于社会参与,不仅在于参与度不高,还在于社会投入存有政策壁垒。因此,要增强儿童保护能力,须加大投入,以政府、社会、公众之多方合力,激发社会保护儿童的福利热情,营一份可持续、健康的舆论环境。
福利管理,以有效落实之“能力”,实儿童保护之想。梦想,拥有一种力量,促使人不断向前。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我们的中国梦。要实现中国梦,则须凝聚中国力量;要凝聚中国力量,则须激发每个人为完成梦想的激情。儿童保护,真是这份激情中尤为关键的一环。“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然则,面对诸多无资格认证的“黑色”幼儿园,有人解释:出事后,可以推脱为无证;面对营养午餐的食品安全问题,有人表示:环节过多,管理难度过大,暴露出儿童保护存在不作为的问题。因此,要实现儿童保护的梦想,须强化儿童福利之管理有效落实,以行政问责、专业人才培养等手段,提升儿童福利的综合施策能力,树一份安定、有序的政治环境。
“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以立法、投入、管理为切入点,“给力“儿童保护。以“温暖有爱”促儿童生存权的保障,蓄积人才能力;以“健康可持续”促儿童发展权的维护,释放人才活力;以“安定有序”促儿童参与权的提升,激发人才创造力。“人才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走人才强国之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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