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费和奖助体系
1. 所有全日制硕士生(含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下同)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上级文件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待后期通知。
2. 我校自2014级全日制硕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津贴、学业奖学金、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国家奖学金等,优秀学生最高可获3.6万元/学年。
(1)所有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生/学年。
(2)硕士生通过承担校内“三助”岗位,按劳取酬。“三助”岗位数不低于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数的10%,岗位津贴为0.5万元/学年。
(3)学业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突出的硕士生。奖学金覆盖率根据北京市政策而定,奖励额度最高为1万元/生/学年。
(4)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主要资助具有较强创新意识、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仅限在本校有博士授权点的学科),每届200人,对其给予连续两年的资助,额度为1万元/生/学年。
(5)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硕士生,奖金标准为2万元/生,名额由北京市直接下拨。
(6)此外,我校还设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科研与实践创新基金、创业教育基金等,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八、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cnu.edu.cn/ )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3.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 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A21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 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48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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