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天津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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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天津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生22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各专业考试招生人数和推免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正式下达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数、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调整。

  我校2020年可接收推免生的硕士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美术学院各专业只接收本校推免生。凡被我校接收的2020年校内外硕士推免生入学后均可获得10000元的奖励。

  二、学习方式

  我校2020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暑期集中学习、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半脱产学习。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或就读)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

  ①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②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③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④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必须符合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1)报考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招生名额7人。

  (3)凡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方可报考单独考试。

  (5)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单考生和其他统考生一并参加相关专业的复试,学校根据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6)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否则不予报名确认。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5人。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9年10月10日—31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27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文件,报考点的选择规定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其他往届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凡拟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9年9月中下旬发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要求的考生方可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现场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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