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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为自治区重点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二级学科专业131个,专业学位8个(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2008年我校成为开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学风严谨、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32名,硕士生导师658名,各类在读研究生4300余人。将内蒙古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欢迎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入读我校!
一、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术型研究生主要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授予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授予专业学位。
二、招生名额
2014年计划招生1100余人(含学术型研究生600余人、专业学位研究生500余人) ,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这类考生复试时需提交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和至少8门国内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部分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参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⑥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重复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的报考条件同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