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院《2014年北京电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的规定任选一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选择报考我院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网报公告”的有关内容。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6.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由考生本人签名,在右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来本院现场确认时提交。
7.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遇到问题,请拨打上述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我院无力解决相关问题,请勿来电询问。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8:30—11:30;12:30—16:3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北京电影学院C楼二层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摘要:北京电影学院2014考研招生简章,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研究生部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我院将于2013年12月5日之后在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科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五)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具体的考场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2014年1月1日之后在我院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请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院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六)初试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通知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2014年3月中旬注意教育部发布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我院研究生部网页查询信息。
(七)复试
1.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分别确定学术型硕士学位考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对报考艺术类院校的考生初试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并且结合报考我院的考生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者名单。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各研究方向将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和考生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我院不属于“进行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的高校”,须等待教育部和北京市研招办的有关复试安排和要求的统一部署。请考生不要来电催促,我们得到上级指示并依此确定我院的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后将尽快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