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房东要求签订租赁合同时由房客支付第一个月以及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和抵押金。 收取的抵押金将用于弥补因房客过错而引起的维修及清扫而支付的费用,同时也防止房客携带房屋中任何设备逃跑的可能。
抵押金的数额不应超过1-2个月的房租。大部分州,包括佛罗里达州、德克萨斯州以及纽约州在内,并没有对抵押金设置最高限额;但某些州,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却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关于各州最高限额的规定可以从网站的如下地址获得:http://www。/encyclopedia/articles/lt/lt1。html
租赁合同到期后,房客有权从房东处收回抵押金以及抵押金带来的利息。通常,房东必须在2——4周内及时返还。
关于各州的抵押金返还期限的规定,可以从 网站的如下地址中查询:http:///encyclopedia/articles/lt/deadlines。html
租金控制
除非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6个月或1年期限的租赁合同到期之前,房东无权调整房租。但是,如果签订了“Month-to-Month”的租赁合同,房东可以提高租金,但是他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人。
加利福尼亚州、哥伦比亚区、马里兰州、新泽西州和纽约州均制定有房租控制条款,用来限制房东大幅提高租金。可以向当地的“稳定租金委员会”( rent stabilization board) 或市政厅的职员(city hall clerk)查询,获取所在城市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