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解读:土改的关键在落实

  万众注目下,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公布,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对土地改革的政策方向明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成为明确的目标。

  公报与土地改革直接相关的表述主要有两段:在阐述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时,公报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形成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表述,公报拿掉了“逐步”二字。从公报内容看,更强调城乡统一,更强调城乡平等应是此届全会对于土地和三农问题的总体基调。

  在阐述“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时,公报提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这基本沿袭了十八大的表述,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则是首次明确出现在党中央会议公报中。

  不过,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副司长郑振源等专家指出,总体而言,仅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内容看,对土地改革的表述的改革方向在十七届三中全会时其实已经得到中央确认。

  虽然方针已定,2008年以来,改革实质性推进的却步履迟迟,为改革破除法律障碍的《土地管理法》的修订阻力重重,财税等制度的改革的范围相对有限。呼声甚高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仍处于小规模的地方试点阶段,且由于缺乏上位法、领导支持等因素,一些地方试点陷入困境。期望推进改革的各界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期待则是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大步伐并推动具体改革方案的出台。

  此次公报重申改革目标并强调“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等表述有重要意义。郑振源等土地问题专家则表示,观察改革力度如何仍要等待会议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面世。

  土地问题所涉众多,在公众最关切的征地问题上,期望中的改革至少包括在缩小征地范围、允许包括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形成比较明确的路径和时间表,并对财税、修法等配套改革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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