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准东、三塘湖、白杨河煤炭资源开发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力提甫·依明在向常委会议作视察报告时说,准东、三塘湖、白杨河矿区所处自然环境不尽相同,煤炭资源的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各有差异。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监管不到位、环保工程和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力,个别矿山开发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煤矸石对地表环境造成污染,煤炭粉尘危害大等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为此视察组建议,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以增强对社会投资者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约束力。探索实行受益地区和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制度,按照“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的原则,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实行环境资源的资本化和市场化,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形式,改变无偿使用环境资源并将环境成本转嫁给社会的做法。在疆企业每开采一吨煤炭,应按生态补偿有关规定向自治区有关部门缴纳生态补偿费用。同时建议,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企业应担负环保责任,制定和实施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方案,项目环保投资不应低于总投资的15%,定期公开“三废”排放情况。各级政府也要把生态环保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等。
据初步统计,目前新疆共有煤化工项目83个,总投资140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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