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与风险难题
1.使用范围:第三章消费者行为理论专题——风险情况下的选择理论
2.要考核的知识点:人们对待风险的态度;
理性与风险决策;
风险规避者的行为。
3.思考题:
(1)现实中,人们对待风险有哪些态度?从同学的日常生活中的哪些理财行为可以看出个人的风险态度?
(2)从本案例中你能解释出为什么俄尼斯特-沃克曼在个人理财表现出某种程度上的非理性?这种非理性是合理的吗?
(3)如何理解“人们对于比平常多的钱趋向于风险规避,而对于比平常少的钱则更易表现为风险取向,而数目大小取决于他们的收入情况。”这句话?你觉得实验经济学家KahnemanandTverskv对问题的解释合理吗?
(4)对于本案例不要求你有很确定的理由解释,但是,你能区分确定情况下和风险情况下的人们的选择行为的差异吗?俄尼斯特-沃克曼在理财上是个保守主义者。他的年收入有2.5美元,他把其中的1万美元存入了当地银行,并且每月投资200美元在信誉卓著的债券和蓝筹股上。此外,每星期总有一两次,俄尼斯特会用10美元来买彩票;每年他还会带着1,000美元去一次毕勒斯睹上一把,而且他几乎每次都是空手而归。俄尼斯特是否像其他人一样,由于缺乏自制力或教育而把保守行为和冒险行为集于一身?或者说他是非理性的呢?对于像俄尼斯特·沃克曼这种并不罕见的理财行为,会有不少种解释。相对而言,其中的一些似乎更可信,也更吸引人。但我们仍然难以给出一个真正有说服力的答案。一个常见的解释是人们在多数情况下是理性的,俄尼斯特的赌博也说明了这一点。问题是这个解答并不能帮助我们理解俄尼斯特和其他人的行为。非理性是没有层次性的,即使从大体原则上,它也无法被度量。因为它是对我们无法理解的行为的全部概括,是那种无法阐述清楚的东西。
另一种可能性是俄尼斯特也许缺少理财约束,所以看不出他的行为中明显的不一致性。他在存钱和投资方面有着规则的理财约束,但理财约束仅此而已吗?假如他只是存1,000美元,并且每月用50美元进行相同的投资,我们就能况他有足够的理财约束吗?但为什么这种约束每星期会动摇两次,每年会消失一次呢?如果俄尼斯特明年不去华勒斯赌博,他就有厂足够的理财约束吗?这种解释不能对俄尼斯特的行为给出令人信服的解答,因为它没有回答出什么是俄尼斯特的理财约束,更不用说对其他人了。另外,把这个问题归结于教育同样是无用的,我们无法判断什么样的教育对理财约束来说是恰当的。如果我们无法判定理财约束到底是什么的话,作为一种不确定的概念,理财规则不能被度量,因此,与之相关联的不同行为也不能被评估。还有一种解释是,俄尼斯特和许多人一样是长期储蓄和投资积累方面的保守主义者,或者说是风险规避者。储蓄和投资行为自身并无效用,而仅是达到理财目的的工具而已。相反,赌博是有趣的,起码对俄尼斯特和其他有相同爱好的人来说是如此,确实,赌博也被当作实现理财目的的工具,但赌博本身对那些定期赌博的人来说通常是快乐之源。对于俄尼斯特来说,赌博和赢钱的愿望是那么强烈,以至于使他专注于此,当然还会带来潜在的收入。俄尼斯特愿意以他输掉的钱来“购买”他从中感受到的快乐。理财经济理论难以对其进行解释,因为该理论假定人的理财行为是受着行为的效用及预期结果激励的。这种解释无法提供一种方法来区分。
下面这两种行为:其—,像赌博那样的经济行为,人们为了他们自身的价值取向而参与进来;其二,那些可以充作工具的有帮助的或无帮助的经济行为。例如,俄尼斯特也许会通过买垃圾债券、低价股票或商品期权,来从事同样水平的风险/回报交易。但为什么他却愿意去赌博呢?这种解释缺少方法论和最终结论,因此并不可取也许俄尼斯特显出了规避损失的倾向。这意味着收入的价值低于同等程度的损失,这种情形很常见,也被认知心理学家们(KahnemanandTverskv,1984)用来支持他们的观点即人们看轻他们已经拥有的事物,而重视尚未拥有的或将要拥有的事物,对后者财富上的价值赋予更多的主观价值判断,他们认为这是人的内在本性。赌博收入有后者,即未获事物的性质,而储蓄和投资被用以积累来增加已有的财富。损失规避解释了这样的谚语:“手里的一只鸟顶得上灌木丛里的两只。”有趣的是,接近现实的表述大概是两单位的价值损失(-2x)相当于一单位的价值得到(x)(TverskvandKahneman,1991)收益和损失的边际效用风险规避的解释可以结合这样的理解,即赌博可以看作是一种有积极意义的活动,它产生的赌博收益和赌博损失比它本身提供的任何一种解释都多得多。这种损失规避的解释在主流经济学看来是制造麻烦,因为它意味着机会成本概念应被不对称地看待,收益应比损失的价值更低。
为什么1美元的收益等同于2美元的损失?如果把机会成本概念囿于无法解释的经验性规则,就不能引起以概念为导向的主流经济学的思考。最后的解释以人们理性的经济人假设为出发点。理性经济个体对最优既定目标有持续的偏好。持续偏好是指每个人有着隐藏的偏好,该偏好完全由个人确定,他们自己了解自己的偏好,每个人实际做出的选择会揭示出他们的偏好,但偏好并不会改变。激发个人做出抉择的有两种可能因素,它们是个人独立做出选择的边际机会成本,或是提出及表现出某种选择的条件。不变的偏好或“品味”包含风险特征。风险取向的行为既非理性也非不理性,在风险爱好和风险规避之间毫无理由地摇摆却是不理性的行为。对于俄尼斯特-沃克曼来说,这意味着不管他表现的行为是怎样的风险爱好和风险规避的混合产物,他的行为仍是不变的。如果俄尼斯特在某种场合下是风险爱好型的,在相似的状况下依然是风险爱好型的。在此,关键的词当然是“相似状况”。弗里德曼和萨维奇(FriedmanandSavage,1948)处理该问题的方法是推测个人有种效用函数,因此人们对于比平常多的钱趋向于风险规避,而对于比平常少的钱则更易表现为风险爱好,而数目大小取决于他们的收入情况。对于俄尼斯特的边际效用函数,假定俄尼斯特年收入35,000美元,处于X至Y的区间内。在这一范围内,少量的收入损失只会造成小部分效用损失,因此我们可以解释俄尼斯特为何买彩票。他的潜在收益巨大,因为潜在的高回报将使他很快进入边际效用递增的Y-Z区域。尽管玩彩票有明显的风险特征,损失的价值(货币损失X收入损失边际效应)少于收益的预期价值(货币收益X收益可能性X收入收益的边际效用),因此俄尼斯特玩彩票是理性的。1,000美元损失很可能会使俄尼斯特来到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增区间,即在X-Y连线中点的左侧。如果他是一个风险规避者的活,结合考虑货币损失的大小,用收益的期望价值来弥补损失的大量价值是不可能的,因为每年1,000美元代表着长期收入中一笔数目不小的部分。虽然这能够解释他购买彩票的行为,却无法解释他到毕勒斯赌博的行为。俄尼斯特将35,000美元输得越多,每元钱损失的边际效用越大。
如果赌博有其内在价值而不仅是有助于增加其财富的工具价值,那么我们能进一步理解俄尼斯特的行为。很明显,没有一种单—的解释能够完全解释俄尼斯特·沃克曼的行为。赌博所具有的内在价值、风险规避和弗里德曼一萨维奇的效用函数可被综合为一体来解释俄尼斯特的行为。但这仍不能完全令人满意,因为这些解释的理论来源彼此不相同。对这个难题尚未有更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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