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一届十次全会和团市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按照“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的总要求,突出思想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以硬的措施、实的行动、铁的纪律,解决机关效能不高的问题。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着力在改进作风、树好形象上下功夫,在争创一流、当好表率上下功夫,从而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推进管理创新,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把丽水培育成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开展“八查八看”活动。即查中心意识,看是否真正树立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查服务态度,看说话办事是否做到热情、文明、礼貌;查工作效率,看是否有敷衍塞责,拖拉推诿行为;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有形式主义和虚报浮夸问题;查群众观念,看是否有“三难”、“三乱”等问题;查工作制度,看是否有无章可循,有章不循问题;查法制观念,看是否有行政乱作为、不作为、不廉洁的行为;查工作纪律,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八查八看”活动,努力达到“五个进一步”的要求: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牢固树立加快发展是我市最大任务的观念;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推诿扯皮、中梗阻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服务质量进一步改进,“三难”、“三乱”现象基本杜绝;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行为得到有效纠正;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得到严肃追究,真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促进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计划
在团市委机关严格实行5条禁令: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严禁有法不依,知法违法;严禁作风浮夸,态度冷漠;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三抓三创三提高”:
(一)抓学习培训教育,创学习型机关,提高机关干部能力素质
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毛泽东、邓小平、xx、xx的十六篇文章和省委书记xx同志在全省机关效能建设电视电话动员会上的讲话及市委书记楼阳生同志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等,全面领会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刻内涵和目标要求;二是就“金龙·沃尔得”事件组织专题讨论,在讨论中形成共识,进一步增强干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认真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市里统一开展的全员培训,在比较中看到差距,在学习中获得提高;四是建立和完善团市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夜学制度和党员学习卡等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通过开展团市委机关干部素质拓展计划,采取邀请专家授课、机关干部自己轮流授课等方式,经常举办招商引资、财政、税收、土地、城市建设、信息化等专项业务知识,拓宽机关干部的知识面,提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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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制度纪律作风,创服务型机关,提高机关报务质量
完善制度建设,竭诚服务青年。一是进一步明确团市委机关自身的工作定位,积极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二是完善建立团市委机关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机关干部行政行为,提高团市委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三是严格按照《丽水市机关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若干意见(试行)》、《丽水市机关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若干意见(试行)》、《丽水市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章来规范机关工作。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行为。要严格按照《丽水市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抓好机关纪律,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要按照党纪条规和有关规定,视情分别给予作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诫勉、停职、离岗培训、引咎辞职或免职、辞退等处理。
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转变作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精简会议,减少文山会海。团内召开全市性会议,必须经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批准,会期原则上为半天,一律要按照精简、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从严掌握,提倡开电视电话会议,做到开短会、讲短话。严格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参会人员,不要安排与会议内容关系不大或无关人员参会,避免陪会现象。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团委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每年必须围绕团市委重点工作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工作开展,了解和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并要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要密切联系青年,把青年的需求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团员青年的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机关以部室为单位联系1名以上贫困或后进青年,每年至少帮助解决1件以上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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