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制度改革
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高考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对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录取制度进行系统设计,推进综合改革,目标是建立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考试招生制度。
在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方面,重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学好每门课程,并选择适合自己兴趣的课程,充分发展个性潜能和学科特长,同时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等。二是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探索“减少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实行社会化一年多考”等改革,外语不再在统一高考时举行,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并使外语考试、成绩表达和使用更加趋于科学、合理。
在改革招生录取制度方面,重点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通高校逐步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二是加快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一些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可不参加高考,学校依据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性测试成绩录取。
根据这些改革顶层设计,再跟进系列配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将有利于消除“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减轻学生应试压力,扭转“考什么学什么”、分分计较等应试教育倾向,促进千百万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各类高校科学选拔人才、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为确保高考改革的公平公正,方案提出改革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国家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地区采取支持性政策,扩大实施“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快缩小区域差距。对基础教育薄弱的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采取倾斜性政策,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完善配套政策。清理并严格规范各类加分政策。建立个人、学校考试评价诚信档案体系,加大对诚信失范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全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