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养产品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交货时间及数量
价格/保护价: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第三条 种苗提供方式为□甲方自备;□乙方提供。提供种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
种苗应满足的条件为: ;对种苗验收的方式为: 。种苗价格为 元/株,合计 元,种苗价款结算方式为:□甲方于 年月 日 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收购保证金:乙方(□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保证金元。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