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请从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下载,按固定格式打印空白表后填写(或者在计算机上填好后打印)。请注意下载“2005年版”,其他年份的申请表以及未按固定格式填写打印的申请表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表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填写)。书写应端正、整洁。有关栏目填写不全、字迹潦草、涂改的申请表均视为不合格材料,有关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照片请贴在申请表原件上,其余复印即可。
三、填写申请表时,请按栏目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应详尽、准确并使用规范全称。
四、填写选择项时,请在确认的“□”内打“×”。申请表中“同意”、“不同意”选项和“是”、“否”选项若不填,均视为“不同意”或“否”。
五、申请表有关栏目的填写
1. 学科组编号由申请人填写部分请按“留学专业名称类码”的相应专业类码填写前四位字母和数字。例如,申请赴美研修“英语语言文学”的留学专业类码为“AC0101”,学科组编号由申请人填写部分则应填写“AC01”。
2. 学号的填写
申请表第1页的“学号”由各受理机构(或留学基金委)按年度、地区或部门和申请人的序号组合统一编写;申请人请勿填写。
3. 受理机构名称的填写
“受理机构名称”应填写“××省(自治区)教育厅”、“××省(自治区)人事厅”、“××市教委”、“××市人事局”或规范的中央部委及有关单位名称。直接由留学基金委受理的项目,此项可不填。
4. 姓名、日期/时间和单位的填写
申请表第1页中“1、申请人基本信息”和“3、外语水平”中的日期/时间,如“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考试时间”等,应填写至“某年某月某日”。若具体日期不确定,按当月“1日”处理。姓名、出生日期应与申请人身份证一致。“现工作(学习)单位”的填写应尽量详细 (如北京语言大学亚欧语系日语教研室) 。
5. 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的填写
电话/传真/手机号码应填写准确,以便留学基金委在申请、评审、录取过程中及录取后与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前请务必填写“区号”。
6. 最后学历请从“在校生、本科毕业、硕士毕业、博士毕业、双学士、研究生班、专科毕业、专科肄业”中选一。
7. 规定名称与代(类)码的填写
①“申请留学专业名称”及类码、“重点资助学科名称”及代码、“申请留学国别名称”及代码、“申请奖学金项目名称”及代码均可在国家留学网上查询。“具体研究方向”请填写您计划出国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的课题。
② 在填写“申请留学专业名称”及类码时,凡留学专业为语言学或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在“留学专业名称”栏中均填写为“XX语言文学”(如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等);“留学专业类码”栏中则仍须根据留学基金委制订的“申请留学专业及类码”表填写相应类码。例如:留学专业为英语语言学或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如果申请留学国别1为“英国”,应在“申请留学专业名称”栏中填写“英语语言文学”,而在“类码”一栏中填写“AC0103”(各受理机构在输机时可直接输入该类码AC0103,系统将自动显示“留学专业名称”为“英语-留学国别1为英国”);如果该申请人的申请留学国别1为美国,应在“申请留学专业名称”栏中均填写“英语语言文学”,同时在“类码”一栏中填写“AC0101”(各受理机构在输机时可直接输入该类码AC0101,系统将自动显示“留学专业名称”为“英语- 留学国别1为美国”)。
③“项目名称1”、“项目名称2”一栏请具体填写拟申请的留学项目名称及相应代码。具体请查阅国家留学网中的“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名称及代码”。
8. 项目名称及留学国别的填写
①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和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可同时申请两个项目,并请在“项目名称1”或“项目名称2”中分别填写所申请的奖学金项目名称,即“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或具体互换奖学金项目名称(如“俄罗斯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芬兰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等)。“留学国别1”、“留学国别2”应根据所申请的“项目名称1”或“项目名称2”填写。如申请的是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国别应根据具体项目国别填写;如申请的是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留学国别可根据留学专业及实际需要任选。但如果“项目名称1”和“项目名称2”均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留学国别1”如已选择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四国之一,建议 “留学国别2”申请上述四国以外的其他国家。
②申请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出国研修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请先在相应方框内画“×”(注意:只可选择其中一个项目),然后再根据所申请具体出国留学项目填写留学国别。“项目名称1”和“项目名称2”则不必填写。需要注意的是“留学国别1”如已选择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四国之一,建议 “留学国别2”申请上述四国以外的其他国家。
③申请其他专项和与有关机构合作出国留学项目者,请在“项目名称1”栏内填写拟申请的项目名称,并根据所申请项目填写“留学国别1”。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只填写“项目名称1”和“留学国别1”。
9. 申请留学身份/资助期限的填写
“申请留学身份”应根据《简章》、有关项目要求和个人意愿选择一种,不得多选。“资助期限”请在具体“留学身份”的规定范围内,根据个人出国学习/研修计划选择。材料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和留学基金委可能会根据您的学习计划调整您申报的出国留学时间。凡正式在读硕士生/本科生,在申请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时,申请留学身份应为“硕士插班生”或“本科插班生”。若申请人“申请留学身份”填报不合理,基金委将视情况与申请人协商,做相应调整。
10. 外语水平的填写
“第一外语”语种应为申请人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除汉语外选择学习的第一种外语。无论外语水平是否达标,申请人在申请时出示的外语水平证明应为有效成绩。如WSK成绩应为提交申请时2年内取得的成绩;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为提交申请时2年内获得;如外语程度选择“其他”,请具体填写考试名称、考试成绩及考试日期。“第一外语”程度无论达标与否,均只可选择一项作为证明,不得多选。“第二外语”程度请参考“第一外语”相关内容填写。
11. 关于第2页“7、其他说明”中第“3)”、“4)”项的填写
①关于第“3)”项:在录取过程中,基金委可能会根据当年录取计划、评审专家意见和申请者本人意见,对申请人申报的留学国别进行调整。是否同意对申报国家进行调整,请您慎重做出选择。如您同意调整,被录取后将不得要求改派。
如“同意安排到其他相同语种国家”,表明申请人同意留学基金委将其留学国别调整至第1/第2志愿以外的其他相同语种国家,即申请人可以使用第一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如“同意安排到其他语种国家”,则表明申请人同意留学基金委将其留学国别调整至第1/第2志愿以外的其他不同语种国家,即申请者不能使用第一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申请者需脱产参加相关语种的培训后方能派出。
②关于第“4)”项:对于外语水平未达标的申请人,是否参加外语培训或自行参加WSK、PETS5考试,由申请人在“4)”项中标明。基金委将尊重申请人本人选择。申请人如被录取,在办理派出手续前,基金委将对其外语水平进行审核。外语培训地点,可自行选择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12. 出国留学计划的填写
申请人应根据规定的“主要内容”填写出国留学计划。请不要以任何方式另附页。
13. 关于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在“申请人保证”一栏(第5页)签字后,全部申请材料方可生效。无申请人签字的申请材料,受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本申请表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后方可生效。
以上即是正确填写出国留学赴西班牙申请表的正确填写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