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一、培养目标
具备“能说、能写、能拍、能编”的综合能力,具有灵活的思维和创新意识。
本专业培养学生系统掌握现代影视制作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素养等方面的能力,熟练应用影视数字设备,能在信息产业、传媒机构和文化产业市场独立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专题片、形象片策划、编导、撰稿、后期制作、摄影摄像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领域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
视听语言、摄影与摄像技术、非线性编辑技术、新闻采访与写作、影视剧作、影视导演基础、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影视包装、艺术导论、纪录片创作、影视剪辑、电视节目导播等。
三、学制与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笔试:1、广告创意及音画组合;2、编写故事。
时间120分钟,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表演专业
一、培养目标
除声、台、形、表四大类专业课外,加强文化素质培养,要求“文(学)、史(学)、艺(术)、新(新闻)”综合发展。
本专业培养学生面向文化艺术院团、部队、企事业单位,掌握表演艺术理论与技能,具备现代审美意识,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敬业精神,较好的文学艺术素养,扎实的表演理论素养和基本技能,能从事电影、电视剧、舞台表演,企事业单位宣传、公关以及本专业教学、理论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
声乐、台词、形体、表演舞台训练、表演镜前训练、表演创作方法与技巧、完整人物形象创造中外戏剧电影史、艺术导论等。
三、学制与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表演专业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其考试科目如下:
1、初试:①语言(自我介绍);②自备作品脱稿考察: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以内。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2、复试:上镜录像①自备作品脱稿考察: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3分钟以内;②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④表演(命题表演)。以上4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400分。
复试时可提交自备5寸以上个人生活照1张、艺术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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