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有稿能播,无稿能说,提笔能写,前期能拍,后期能编,全面发展。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基本知识与能力,能在各级各类电视台、电台、文艺团体、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播音、主持、采访、编辑、宣传、文化活动策划等工作的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
普通话语音学与播音发声学、主持人学、语言表达、主持人思维训练、新闻采访与写作、镜头前表达、话筒前表达、电视节目制作与剪辑等。
三、学制与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其考试科目如下:
1、初试:①自我介绍;②自备作品朗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以内。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2、复试:上镜录像①新闻故事讲述(自备);②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以内);③镜头前表达(考官提问)。以上3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分。
复试加试特长展示,复试时可提交自备5寸以上个人生活照1张、艺术照1张。
报名须知
1、符合当地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资格和条件;
2、举行专业测试省级联考的省市的考生必须达到联考合格线;
3、报名所需相关材料:
3、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
3、②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
3、③其它要求请考生自行参照当地艺术考试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4、报名及考试费用:
4、①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三个专业,并参加三个专业的专业考试。
②专业考试报考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初试150元,复试1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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