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报 考 条 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3、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专业年龄一般限在22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后出生)。
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16到2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出生)。
4、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
5、华侨及港澳台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
6、外国留学生按《上海戏剧学院本科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报考,专业考试报名时,需携带好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在所报考专业考试前2天,到现场确认报名。
7、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成人教育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或中专等一、二年级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或被学校要求退学至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的学生。
三、报名办法
1、 各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兼收。
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 http://zs.sta.edu.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注册及缴费、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 月 25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其中,表演(京剧)、表演(京昆器乐与民乐)、表演(木偶)、戏剧影视导演(戏曲)、舞蹈表演专业截止至2014年1月7日。
外地考生应了解本省市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办法,并参加本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如当地不组织相关专业统考或允准不必参加统考,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省市统考时间晚于我校专业考试的,可先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2、 网上报名流程:
注册——信息填写——选择专业方向——确定考点考试时间——网上缴费——导入照片——打印准考证
考生确定考试时间后,须于当天进行网上缴费,如当天未完成缴费步骤,需重新选择考试时间。
3、报考费:初试100元,复试100元,三试100元,报名完毕,一律不退报考费。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绘画科目(素描、色彩画、命题创作)统一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表二)。考生可以兼报,但仅限选择一个考点报考。
5、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教育戏剧)、广播电视编导三个专业初、复试统一考试,三试分别面试。考生可以兼报,但仅限选择一个考点报考。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电视栏目策划、纪录片编导、直播导演、动漫游戏策划四个方向。考生报名时只需选择专业,入学后,将在高年级根据学习情况分方向培养。
7、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设导演、摄影、录音、剪辑四个方向。考生报名时只需选择专业,入学后,将在高年级根据学习情况分方向培养。
8、考生不允许在不同考点重复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一经查出,成绩作废。
9、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处报名,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文化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