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试卷分值(分) 考试时间(分钟)
速写 120 30
素描 240 150
色彩 240 180
2.考试时间及地点
北京考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2014年1月12日第一次考试和2014年2月16日第二次考试。
黑龙江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4年1月9日考试。
湖南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4年1月15日考试。
江苏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4年1月24日考试。
山东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4年2月13日考试。
安徽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4年2月14日考试。
辽宁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4年2月18日考试。
3.考试要求
(1)凡报考我校产品设计专业的学生(除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考生外)均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2)除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外,其它所有考试用具由学生自备。
(3)考生须持《北京化工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4.成绩查询
(1)考生可在2014年5月上旬左右登录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不安排查卷。
(2)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我校2014年产品设计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
五、文化考试
报考我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考生外),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2.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理兼收。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投档考生的高考实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相加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不分文理)=高考实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3.内蒙古自治区和重庆市考生必须达到本生源地划定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相应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投档考生的高考实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4.本专业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项目较多,所以对于英语成绩有一定标准要求。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在60分(150分制)或达到该科目总分的40%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七、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2014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我校将执行新标准。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八、授予学位
产品设计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九、其他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
2.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mech.buct.edu.cn
政策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专业咨询邮箱:yszs@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咨询,010-64435706;64436198;产品设计专业咨询,010-64437065;6443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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