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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汇总

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

与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2017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保送生 2017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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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化工大学2017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 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哲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选拔人才,2017年我校继续从符合教育部外语类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热爱英语专业、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英语水平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仅限学校英语专业,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控制在38人以内,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三、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

  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4日期间,考生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保送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2. 书面报名

  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打印系统生成的《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申请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用表、所在中学用表、推荐人用表,三张表缺一不可),并经中学主管校长核实信息、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后,申请者将申请表、个人陈述、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用A4纸标准装订成册,于2017年1月4日前用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外语类保送生报名材料”字样。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报名状态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报名,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个人陈述的报名均将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 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1月6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须自行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请初审通过考生务必在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9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14日上午8:00-9:30到学校报到,之后参加复试,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 复试

  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上午报到结束后,考生须参加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下午笔试,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由学校自主命题。

  四、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

  学校本着择优录取的...

与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保送生

北京化工大学2016圆梦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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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化工大学2016圆梦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以“宏德博学、化育天工”为校训,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继续实施 “圆梦计划”农村学生专项招生。

  一、领导机构

  北京化工大学 “圆梦计划”农村学生专项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为扩大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我校“圆梦计划”招生计划76人。

  “圆梦计划”招生专业为: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类(金融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物流管理。(如2016年招生专业有所调整,以新专业为准。)

  三、报名条件

  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 “圆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等以各省(区、市)相关规定为准。

  四、网上报名

  2016年4月8日8:00时至2016年4月22日17:00时期间,考生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地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设定的专业中慎重选择4至6个专业(类)报考,申请后不得变更。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全部报名材料,材料包括:(1)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各科成绩要求必须填写完整),须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个人陈述限1000字左右,综合说明申请理由、个人理想、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学习能力、社会实践、有无违纪行为、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2)高中阶段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科技创新成果、研究经历及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及成果等);(3) 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中学出具)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须加盖中学公章;(4)考生及其父母...

与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08年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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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是第一批录取的高校。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学校地址:

  北校区:北京市昌平区东关亢山路

  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二、招生条件

  1、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3、按照当地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要求执行。

    4、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英语口试。

5、凡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男生身高不得低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

1.60米,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2)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3)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予录取。4)考生须参加当地组织的体育考试。

社会体育专业属提前批录取,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将我校填在[提前录取院校]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学校其他批次各学校的录取。

 

三、录取规则

  1、我校的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

与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09年北京化工大学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9年北京化工大学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设有10个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承担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
学院及办学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北京化工大学(西教学区)
层次:高职专科
一、招生条件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晰、无色盲色弱、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3、艺术设计专业考生需参加北京市或省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合格者。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外语教学使用英语教材。
二、录取原则
1、根据有关省(市)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文件精神,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2、其他专业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3、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体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3、其它事宜参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09年的分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详见各省(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四、收费标准
我校高职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12000元。住宿费:男生每人每年650元,女生每人每年750元。
五、其它
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见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和传真电话010-68416624
学校网址:www.bu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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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09年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9年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北京化工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是第一批录取的高校。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学校地址: 
北校区:北京市昌平区东关亢山路
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二、招生条件
  1、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3、2009年我校的文理兼收专业,专业外语课和双语课使用英文教材。
4、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英语口试。
5、凡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2)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3)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予录取。4)考生须参加当地组织的体育考试。
6、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社会体育、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同属提前批次录取,报考我校社会体育、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将我校填在[提前录取院校]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各学校的录取。
三、录取规则
  1、我校的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
  2、第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3分以内,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3、我校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我校视报考情况接收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的5%左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情况下,第二志愿考生必须高于我校投档线40分以上,且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我校不接收调剂志愿考生。
4、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的考生,在...

与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0年北京化工大学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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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0年北京化工大学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内容。

一、学校概况

北京化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设有10个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承担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高职专科办学地点:北京化工大学西教学区(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招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艺术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省市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合格,且无色盲色弱。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外语教学使用英语教材。

三、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招生政策,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招生。

2、根据有关省(市)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文件精神,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达到各省市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其他专业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北京市高会统招考生,要求符合我校公布的会考选测科目成绩。

4、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体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会计、文秘专业同等分数下,英语单项分高者优先录取。

5、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6、其它事宜参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10年的分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详见各省(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五、收费标准

我校高职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12000元。住宿费:男生每人每年650元,女生每人每年750元。

六、报到与后续管理

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详见招生简章。

七、在校学习期满,修完全部学分,经考试合格者,颁发北京化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高职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416624  学院网站:pti.buct.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    邮政编码: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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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0年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0年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是第一批录取的高校。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学校地址:
北校区:北京市昌平区东关亢山路
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二、招生条件
1、招生专业体检限报要求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3、2010年我校的文理兼收专业,专业外语课和双语课使用英文教材。
4、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英语口试。
5、凡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2)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3)肝功能不正常者,不予录取。4)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考试。
6、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及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社会体育、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同属提前批次录取,报考我校社会体育、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将我校填在[提前录取院校]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各学校的录取。
三、录取规则
1、我校的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我校根据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
2、第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3分以内,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3、我校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我校将预留在京招生计划的5%左右名额,用于录取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我校视报考情况录取第二志愿的理工类高分考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的5%左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情况下,我校依次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非一志愿考生。
4、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的考生,需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5、我校要求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含AB+)以上。
6、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与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计划

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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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2)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3)肝功能不正常者,不予录取;4)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考试。录取时,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均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进档考生高考成绩、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情况,按照高考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不分文理)=高考实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1”培养模式,入选国际班的学生可任选其中一种培养模式。国际班学生在本校学习2年(“2+2”培养模式)或3年(“3+1+1”培养模式)之后,若通过国外联合培养大学选拔考核,可进入相应外方学校的联合培养项目。

国际班仅限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化工大学并被正式录取的2011级新生中选拔,不对外另行招生,新生自愿申请。高考成绩达到国际班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数线(含加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详见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上公布的《北京化工大学2011年免试入选国际班高考分数线》)的新生,可直接入选国际班。

直接入选新生免交第一学年学费,若在校学习期间的累计GPA大于等于3.0可免交下一学年学费,若在第二学年结束时,累计GPA大于等于3.0,在国际班内GPA排名在前三分之一,且通过国外联合培养大学选拔考核,则可继续享受北京化工大学提供的两年全额留学奖学金,用于支付国外联合培养大学的学费。若在第二学年结束时,GPA大于等于3.0,且在国际班内GPA排名在前三分之一的学生,放弃国外联合培机会或未通过联合培养大学选拔考核,学校将全额资助学生参加一项2-3周海外见学项目,在英语六级考试通过情况下,学生还可免试进入我校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培养环节。若在第二学年结束时,在国际班内GPA排名不在前三分之一,学生可参加国外联合培养大学选拔考核,合格者在国外留学费用自理。完成国内和国外学习任务,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学生可获得我校和外方学校的相应学业证书。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机制。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校设有不同层次、类型和级别的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交学杂费、校外机构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

与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计划

2013年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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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化工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2006年,学校成为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办学目标:把北京化工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影响的高水平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第三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化工大学。

第四条 学校分东校区和北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5号。

第五条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保障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北京化工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录取体制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招生计划

北京化工大学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做好招生工作、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历年报考生源分布情况、学科专业设置、各省生源在校生的学业表现和社会需求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计划、选测科目及相关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提档比例

北京化工大学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05%以内,最高不超过120%。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

1. 北京化工大学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依次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生源地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成绩。我校将预留在京招生计划的5%左右名额,用于录取北京生源第二志愿的高分理工类考生,高考成绩要求高出我校在京调档线40分以上,且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对产品设计专业招生计划数为0的招生省份,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的艺术类考生。

2. 凡获得北京化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需...

与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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