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录取
我校以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各占一半权重),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优惠档次。考生高考需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平行志愿的省、市或区为A位置),专业服从调剂,我校给予以下政策:
(一)A档(获得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资格)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服从调剂:
1.专业(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类),加10分参与专业(类)录取;
2.专业(类)第一志愿未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类),按原始分(不加分)参与专业(类)录取。
(二)B档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加5分录取。
附: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类)
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数量经济--中外合作)、经济学类、投资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类、数学类
五、组织与监督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由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执行、监察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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