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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8考研招生简章 安徽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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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财经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

  我校2018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76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361人,专业学位全日制培养研究生345人,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170人。录取时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MBA、MTA、MPA、MEM专业除外)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时请附上:①原毕业学历学习阶段10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由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②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与安徽财经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安徽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安徽财经大学

  学校校址:安徽省蚌埠市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全称及证书种类:安徽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录取要求:

  1、对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商务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需加试口试,英语单科成绩高于120分者优先录取,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2、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金融工程、金融数学、工程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数学单科成绩高于120分者优先录取。

  3、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美术类专业(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文化产业管理)录取规则。(一)山东、江苏、山西、江西、福建、河北、甘肃、黑龙江、辽宁等9省,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投档线且专业课成绩取得我校合格证,根据考生所填院校志愿,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综合分换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二)安徽省美术类录取规则执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

  3、如果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它特殊要求,则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高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邮政编码:233030

  咨询电话:(0552)3177676(传真)

  网址:http://www.aufe.edu.cn:Email:zsb@a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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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财经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财经大学 学校校址:安徽省蚌埠市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全称及证书种类:安徽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录取要求:

  1.对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

  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上海进档考生,专业组内满足上述第一条录取规则。

  2.艺术类专业(美术学类(绘画、动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优先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优先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以此排序。

  3.中外合作招生专业,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只招中外合作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4.如果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它特殊要求,则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高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邮政编码:233030

  咨询电话:(0552)3176767、3177676(传真)

  网 址:http://www.aufe.edu.cn: Email:zsb@a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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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2015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 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以下安徽财经大学2015年美术类招生简章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安徽财经大学概况
[发展沿革]我校是创建于1959年5月的一所本科院校,时名安徽财贸学院,先后隶属商业部、国内贸易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00年2月,国务院决定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为主,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2011年获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2014年获批“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项目。
[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8大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跨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史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3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4个本科专业。4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8个省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财政学、企业管理学。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9个省级特色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4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33门省级精品课程。
[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1934人,硕士生1613人。专任教师995人,其中高级职称447人,硕博士率达87.93%。学校占地面积1014050平方米,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藏书205.5万册,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体育设施及舒适整洁的学生公寓。

二、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概况
学院现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绘画、广告学、秘书学(财经文秘)、新闻学(财经新闻)等8个本科专业和1个美术学硕士点,设有经学与文学研究所、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省级实验实训中心),艺术研究中心,现有在校本科生2550人,硕士生24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7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8人,博士18人,省政府特殊津贴2人,省优秀教师4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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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院校招生简章: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校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经济学创新平台和"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各个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合理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在保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选考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2.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3. 当第一志愿报考的生源不足时,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4.专业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5. 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收费标准:按学分制要求收取学费,每生年学分收费标准如下:

  1.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5000元/年

  2.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不含寒、暑假)

  奖学金:设立国家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人民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学金:助学金金额为每月150至300元。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决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招生网址:http://zs.shufe.edu.cn

  咨询电话:021-6590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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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招生简章】南京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院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

  院校代码:10327(国标)

  1116、1616(江苏省)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录取规则: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非英语、法语专业的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其他专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当地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报考我校本一批次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AB级、本二批次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BB级。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4.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末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的级差分为1。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5.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外省(市、自治区)原则上≥110分、江苏省原则上≥90分,英语、法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且成绩在良好以上。经济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6.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7.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根据志愿顺序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预录取并列同分而专业招生计划受限的情况下,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英语、语文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学费标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6800元/生.学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国内就读期间)16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46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其他说明: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须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2.我校实行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加权平均成绩75分,下同)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可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对录取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

2016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由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监督。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确定入选资格考生220人,具体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专 业

入选资格计划数

文史

理工

金融学

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3年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现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我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南路105号、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国标代码:11560。

  第三条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管理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实行分专业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陕西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第十四条 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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