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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是南北朝刘义庆主编的志人小说,分为36门,如《德行》、《言语》、《政事》等。此中,我感觉最富有哲理性的是记录晋人谈话的《言语》。那一句句发言遣词,无不毕肖声口,寥寥数语,却能陈说出一个个发人寻思的道理。
从《世说新语•任诞卷》中的一个故事说起。
阮籍在母亲去世后不久的服丧期间,出席了司马昭(晋文王)的宴会,在席上吃肉喝酒。
司隶校尉陈郡何曾(后来位至丞相、太保、郎陵公)就像司马昭提议:鉴于阮籍违反以孝治天下的国策,应该流放,以正风教。
还好司马昭一向是比较欣赏阮籍的,就庇护了阮籍。
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所提倡的道德标准渐渐成了社会上的共识。
每每在孝礼上,孝子贤孙们“哭”的“表演”,古代还有所谓的守孝制度。其实这些孝子们真心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谁也不会真正去探究。重要的是大家得按社会上约定俗成的道德形式去做。
只要在丧礼上、在守孝期“哀毁骨立”,那么大体可以博得个“孝子”的美名。
看了二十四史很多名人的传记,很多名君、功臣、良将为父母“亲偿汤药”、“亲自侍奉”。其实,这些事照顾人的事,一个丫环足矣,这些君主、大臣、将军,多少军国大事等着他们去办,是否有些不分轻重?如果说亲自照顾父母,还可以在心理上使父母得到极大快慰的话,那么“哀毁骨立”就几乎是纯属作秀了。
像二十四孝中,大多极感动人,但有些就属于作秀。这里我跑题先对二十四孝吐吐槽。
ⅰ如上几段所述,汉文帝“亲偿汤药”是一例。
ⅱ董永“卖身葬父”也是一例。
不得不说,儒家“慎终追远”的态度,对“孝礼”的偏执,助长了古代厚葬的风气。
以我的世界观,浅一点说:身体不过一“臭皮囊”而已,死了一把火烧了,让那骨灰随风而逝就好。
再深一点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肇论》”,道家的庄子和三论宗的僧肇都持相近的观点。这一世的生命终结了,没有必要悲哀。失去的是“我”,却重回自然的怀抱,与天地同寿,日月同光。何哀之有?
战国时的显学中,墨家也是极力反对厚葬的,也是一处比儒家开明的地方。
ⅲ有一例情况更为恶劣,东汉丁兰“刻木事亲”的典故。
丁兰幼年父母双亡,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丁兰便将其妻休弃。
这则故事透露出三个问题:一、丁兰是个精神病的重症患者,大概是严重的妄想症,有没有到精神分裂的程度我就不清楚了。二、丁兰不尊重女性。三、儒家伦理,有时确实如五四以后所批判的那样,是人吃人的制度。
用今天的观点来看,丁兰这厮岂止不能作为万民敬仰的典型,简直就是反面教材。
ⅳ东汉末年吴郡陆绩“怀橘遗亲”也是极大的反面教材。这位三国名人陆逊的同族,犯了偷窃之罪,倒是上了二十四孝。这岂不是只要“孝”字当头,就可以去偷、去抢了。
ⅴ王祥(‘旧时王谢堂前燕’中的琅琊王氏一族,官至西晋太尉、太保,其弟是东晋名人王导、王敦的先祖)“卧冰求鲤”的故事,也是非常极端的。这种极端事例根本不具有代表性和可效仿性。
ⅵ吴猛“恣蚊饱血”,孝固然孝矣,可这种行为不得不说是一种傻十三行为。
ⅶ庾黔娄“尝粪忧心”,这个不说也罢。
ⅷ虽然从黄庭坚的诗、词来看,是个大大的性情中人,但其“洗涤溺器”的行为本身我也是不认同的。
归根结蒂,我的人生观认为:子孙们好好地活下去,多散布祖、父辈的基因,活得精彩,活出生命的意义来,更贴近“孝”的实质。
不需要做很多极端的事,顺其自然地在任何地方过好每一天,每一刻,就是“孝”。人生之极致,唯“随缘”而已。
所以,回到开头提到了阮籍照常吃肉喝酒的行为,不仅不是“不孝”,而正是“孝”。
同见《世说新语•任诞卷》:阮籍为母亲出殡时,阮籍蒸了一头猪,喝了二斗酒,在诀别时只说了一句:“穷矣”(大约可翻译为“完了”之意),然后就口吐鲜血,晕了过去,很久才醒过来。
真正至情至性之人,大体如此。
反观何曾之流,言必称“忠、孝”,却是靠着拥护司马氏、背弃旧主曹氏而一步一步往上爬。
当然,从魏、晋的时代大背景来看,是世家门阀抬头的时期。
世家领袖河内司马氏的皇位,不仅凭借了司马懿(晋宣王)、司马师(晋景王)、司马昭、司马炎(晋武帝)三世四代君主的武勋,更是通过将更多的政治、经济特权送给天下大大小小的世家门阀而换来的。
而像陈郡何氏、荥阳郑氏、琅琊王氏等世家门阀也是通过拥立新的王朝,来换得更多的世俗权势。
司马昭向阮籍抛出橄榄枝,向他提亲,屡次容忍他的无礼举动,也是因为陈留阮氏也是世家门阀的一份子。换成个寒门出身的,估计早死了几回了。
这是整个社会的契约关系,不能简单地用“忠、孝”等道德观念来评判。
所以话说回来,阮籍之流,不能说真正的不孝,而是他不符合儒家所定的“孝礼”的标准,所以“不孝”。
仍是《世说新语•任诞卷》:刘伶个性放达,经常醉酒,有时醉后在屋中脱衣裸形。人们因此讥讽刘伶。刘伶却说:“我以天地为房子,以屋室为衣裤,你们为什么要钻进我的裤裆里来?”
不仅在晋代,在21世纪的第11年,这种行为要放在中国,还是会被抨击,说成神经病也不为怪。
但是,有病的人真的是刘伶吗?
是不是只有所谓“正常人”的世界观才是正确的世界观?一般的回答是“是”。
人类有排他性,会排斥和自己不一样的人或事。将精神病人的世界观归类于“变态”或是“病态”,是不是具有真正的合理性?
其实,都不过是用大多数人的标准去衡量所有人而已。不过是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一个方面。
刘伶醉酒裸身这种惊世骇俗的行为,不过是老子、庄子重自然、齐物我、反璞归真思想的一个实践而已。
希腊古典时代的美学观点认为:人体是大自然里最美的事物,是人类用以显示自己的自信与自豪的最好载体。因此,当时的希腊人不仅在体育活动中和节日庆典中实行裸体,而且用各种艺术形式来表现和赞美人类的裸体。
这种观念和实践一直延续到古典时代终结以前(西罗马帝国沦陷以前)。然后基督教在欧洲兴起,从中世纪到19世纪,这种崇尚自然的观念受禁欲主义所压抑。
20世纪初,人们开始向往和呼吁重返人类的自然状态,这便是“天体运动”。
不是刘伶太前卫了,而是多数的所谓“正常人”思想陈腐。心中有淫邪欲者,才不敢坦诚相见。当裸体被视为猥亵,性行为被视为淫邪之时,人性遭受压抑,欲念随着压抑而更加炽烈。
阮籍、稽康、刘伶等人,剥下了礼教的外衣,却展现了至真至诚的真性。
还是《世说新语•任诞卷》中的两则事例:
阮籍之嫂回娘家,阮籍与之相见并送别。这不符合儒家礼制。有人因此讥讽阮籍。阮籍却说:“礼岂为我辈设也?”
邻居家有个美貌少妇,卖酒为业。阮籍去买酒喝,喝醉了就睡在美貌少妇的旁边。那少妇之夫开始怀疑有JQ,偷偷观察,才确定没事。
观这两例,唯阮籍的坦荡荡的君子之风,才能留下此流传千古的风流传说。
金庸笔下的令狐冲,就得了阮籍的神髓,应该是从这两个例子中得到的启发。
令狐冲有四点类似阮籍。一好酒;二重情;三坦荡;四不慕人间财富、权势。
世称阮籍为阮步兵,《世说新语•任诞卷》中记载:阮籍之所以主动请求任步兵校尉之职,只是因为步兵校尉的厨房中有存酒数百斛而已。纯粹把官职当成人间游戏而已,归根结蒂仍然是一位隐士。
不但令狐冲,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也是阮籍之类的人物。甚至曹雪芹本人,号“梦阮”,应是以阮籍自比。
大凡阮籍、嵇康、刘伶、曹雪芹之流的人物,对俗人的功名利禄心(说好听点,即上进心)不屑一顾,追求地只是精神的超越与自由。
所以,有很多人认为,阮籍、嵇康不积极为官,是因为对司马氏政权不满,我却持不同看法。
因为以阮籍、嵇康的自身个性与精神追求来说,做官根本就是一件无多大意义之事,与曹氏、司马氏无干。任何一个朝代,都有这种隐士之流,虽然这从来不是社会中知识精英的主流。
说了这么多,大约道完了我对阮籍的倾慕之情。但是阮籍之流,可以敬仰,却难以效仿。
首先是因为阮籍不是俗人,而我们一般人很难免俗。
《世说新语•任诞卷》中记载:
阮籍之母丧礼上,河东裴楷(世家名士、八裴之一、时人称之为玉人)前往吊唁。
阮籍喝醉了,散发坐床、箕踞不哭。倒是裴楷开始哭吊。
有人就问裴楷:“从来吊唁,都是主人先哭,客人再依礼而哭。既然阮籍不哭,你又何必要哭?”
裴楷则回答:“阮籍是方外之人,所以可以不遵守礼制。我辈俗人,所以必须依礼约束自己。”
时人都认为裴楷说得很有道理。
阮籍放浪不覊,是有他的条件和资本。其父阮瑀是“建安七子”之一,汉魏的文坛领袖。陈留阮氏在魏晋虽然不是顶级的门阀,却也至少是次一流的世家大族,魏晋乃至南北朝,多人被列传于正史之中。
其他类似阮籍的人,大多境遇不好。嵇康以傲丧命。曹雪芹潦倒半生,最终落寞而死。
唐代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就写过“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
而今昌明盛世,怎么能够效仿阮籍的种种行为呢?阮籍之行,在晋代,可谓是风流。若发生在今朝,很有可能会被请去看心理医生。
写这篇时思想比较跳跃,结果出来后非常零乱,大家姑且当作是我的痴言呓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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