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岗位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小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国家民委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民族文化宫西侧)。邮编:100800。
乘车路线:地铁1号、2号、4号线,公共汽车7、10、37、52、88等路均可到达。
联系人:董晓鹏、刘维猛
联系电话:010-6650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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