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来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我局将组织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时间定于2014年2月24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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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来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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