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在出现类似的突发事件时,要求以保证生命安全为主。
表弟前几年去了美国丹佛市的一所大学留学。因为是自费,经济上有压力,所以他在学校旁边的一家超市找了一份工作,晚上20时到次日凌晨2时在超市里做收银工作。
半年前的一天凌晨1时45分,表弟正在整理当天所收的钱款,打算一会下班的时候交给下一个班的同事。这时,一个蒙面男子忽然闯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把手枪,对准表弟说:“别动,抢劫,把钱箱给我!”表弟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呆了,当时店里还有另外两个售货员,当他们看到抢劫者用手枪逼住表弟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双头抱头蹲在了地上。抢劫者看表弟没有反应,就用枪柄砸了一下表弟的头,然后一把夺过表弟手里的钱箱,转身向门外走去。这时,表弟想到不能让他把钱抢走,应该把钱箱抢回来,于是便随手拎起了一个热水瓶几步追到抢劫者身后,乘他不备,向他的头部砸了下去。那个抢劫者没想到有人敢和他斗,被砸得头晕目炫的,一下子倒在了地上,钱箱也掉在了地上,表弟乘机把钱箱抢了回来,抢劫者起身后,急急忙忙跑掉了。此事立即上报到了警局,警察很快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也惊动了新闻单位,几家报社和当地的电台、电视台都来对事件进行了采访。
第二天,表弟照常去学校上课,晚上放学后,他又来到那家超市准备上班,但超市的老板却把他叫到办公室,让他去财务结账,说他被辞退了。表弟迷惑不解,自己冒着生命危险保护了超市的财产不受损失,按理说应该给予奖励才对,怎么能给辞退了呢?他对老板表达了自己的疑问。老板对他说:“你不顾危险保护超市财产的精神是可敬的,但你不懂保护自己,面对一个持枪的抢劫犯,你的做法很危险,与被抢的那些钱相比,你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不懂得这一点,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员工……”那一天的报纸、电台、电视台都对这件抢劫事件进行了报道,但无一例外的都对表弟的见义勇为行为给予了批评,说他当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像另外两名员工那样,双手抱头蹲在地上,等抢劫犯走了以后立即报警,由警察来执行抓捕任务。
原来,在美国,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在出现类似的突发事件时,要求以保证生命安全为主。所以,在那种情况下不提倡见义勇为的行为。美国的这种思维看似不太合理,但仔细想想却很有道理。因为它体现了对于人的生命的充分尊重,遵循着这样一个崇高的理念:生命是最可宝贵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生命都是最重要的。(唐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