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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30 10:09:53 全市武汉

武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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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其教育在中国近现代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百年巨变,沧海桑田。经过几代武汉人前仆后继的努力,武汉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历史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武汉教育进入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初步实现从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跨越。各级政府对教育工作高度重视,科教兴市战略全面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形成。全市教育正在发生“四大转变”,即: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由注重建设重点学校向均衡公平发展转变;由注重同质发展向突出特色发展转变;由“有学上”向“上好学”方向转变。回顾30年的发展历程,武汉教育取得了10个标志性的巨大成就。

——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全市教育人口总数达249.9万人,约占全市人口总数的30.5%。15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7年。高等教育优势明显,在校生突破100万人,办学规模居副省级以上城市第二位。基础教育实力得到加强,办学规模居副省级以上城市的第6位。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加快,办学规模居同类城市中上水平。

——全市实现免费义务教育。1997年,武汉全面实现“普九”达标。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比国家规定提前一年实现“两免一补”。2007年,我市“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教育督导复查验收。这标志着武汉市九年义务教育正在向高质量高水平方向迈进。从2008年秋季开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

——农村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2004年以来,市级教育费附加每年安排1亿多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2007年,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市级财政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投入经费达2.04亿元,初步建立了省、市、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困扰农村教育多年的教师工资、危房改造、公用经费等问题基本解决,非标准课桌椅更新、“普九”债务化解、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农村教育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城乡教育的整体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由2006年的72%提高到2008年的80%。

——高中阶段教育基本完成“有学上”历史任务。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3.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8%,优质高中在校生所占比例达70%以上,群众“上好学”的需求逐步得到解决。普职升学比达到55.68:44.32,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趋于协调。

——职业教育由恢复、调整走向振兴。建起了一批重点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和实习基地,办学质量效益不断提高, 校均规模达到1400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以上。30年来,职业教育为全市培养了100多万合格的劳动者和技艺型、技能型人才。

——高等教育大众化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突破34.98%。部市合作建设高校工作形成长效机制,8所部委属高校共录取共建生10103人。市属高等教育由20所高校调整重组为江汉大学、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4所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学校。

——教育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础教育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农村义务教育管理重心上移,落实了区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逐步理顺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关系,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办学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步伐加快,形成了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全市基本建起了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

——素质教育取得丰硕成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 “好公民、好学生、好孩子”的新“三好”标准,在国内产生了良好反响。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改变了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在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三个方面取得突破。教育质量大幅提升,高考录取上线率已连续6年突破75%,近2年突破80%。

——造就了一支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全市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44%、97.21%和95.75%。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任职5年内提高培训率分别达到99.2%和98.4%。培养了一批德艺双馨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开展了“首席教师制”试点,创建了11个“名师工作室”。

——构建了促进教育公平的保障机制。逐步建立起覆盖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资助体系。全市实现免费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非毕业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费补助,受惠面达90%。高校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相继落实。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民族教育、工读教育、特殊教育得到加强。

从1978年至2008年,武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其突出特征是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教育发展推动教育改革。

第一阶段(1978年-1985年),武汉教育处在恢复和调整期。全市教育采取了四大举措:一是随着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的恢复,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制度逐步全面恢复。二是恢复举办重点中小学。三是建立和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逐步调整了中小学布局和中等教育结构。全市教育事业在恢复和调整后,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步入了教育发展的快车道。

“六五”期间,重点进行了中等教育改革,先后有50多所普通中学改办成职业高中或举办职业高中班。中小学还开展了教学内容、方法和管理体制等多项改革试验。如武昌实验小学的整体改革经验、粮道街中学教师关心后进生健康成长的经验在全国推广。

第二阶段(1986年-1990年),武汉教育工作重点是推进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加强对全市幼儿教育的统筹管理,开展了幼儿园—小学—中学相衔接的教育整体改革。在基础教育领域,“五四”学制的试点、促进中、差生转化的“希望教育”、招生与考试改革、课程教材及其他教学领域改革的实验均取得明显成效。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初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办学格局。1985年全市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比例为0.8∶1,到1990年,达到1.12∶1。其在校生占高中阶段的比例,由1985年的32.3%提高到52.8%,高于全国全省的水平,改变了中等教育结构单一的局面,基本形成初中毕业生分流培养体制。成人教育以职工岗位培训为重点。农村教育在原武昌、新洲两县进行了“农、科、教三结合”、“基、职、成三统筹”的试验。高等教育在招生分配制度、加强教学实践性环节、文科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尝试。市属普通高等教育也在调整中得到发展。“七五”期间,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共培养1.53万人,至1990年,规模基本稳定。

第三阶段(1991年—1995年),武汉教育工作的重点是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和“普九”达标建设。首先是办学体制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社会力量办学大幅度发展。至1995年,适应社会不同需要的民办中小学校已有13所,企事业办各类职业学校在校生数已占职业学校学生总数的60%以上。其次是在管理体制上,按照“横向理顺、纵向放权”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管理基础教育,特别是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第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加快。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呈现出全面起步的好势头。由实行校长负责制进入全面推行以教职工聘任制、学校内部结构工资制和学校经费包干制为重点的综合改革轨道。范围上,从中小学扩展到中专、高校等各类学校。

“八五”期间,市政府确立了“科教立市”的市策,将教育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决定》等一系列发展武汉教育事业的政策措施,增强全社会教育优先发展的意识,逐渐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阶段(1996年—2000年),武汉教育工作的重点是塑造教育良好形象,办好教育为人民。以提高全体公民素质为目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各项教育改革逐步深入。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本指导思想得到进一步落实。

“九五”期间,武汉市在教育体制上努力由适应计划经济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以办学体制特别是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为重点,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一是开展了企业办中小学剥离的探索。至2000年底,共有52所企业办中小学完成或基本完成剥离工作,占计划剥离学校总数的82%。二是探索了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和整体改革试验。推广了青山区建立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联合学校和武钢三中、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市三中逐步实行初、高中分离的经验,完善了小学、初中入学办法。通过加大投入等措施,首批列入改造的44所薄弱学校已发生初步变化。三是实施了简政放权。1997年武汉市教委根据“放得开、管得住”的原则,进一步向7个中心城区简政放权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四是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体制。2000年,全市社会力量办教育机构 518个,在校学生13.65万人,教职工27633人。“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学校的出现,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的迅速发展,打破了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体制。

顺利完成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任务。1997年远城区全面通过省“普九”验收团的验收。其中,武昌、江岸、汉阳、汉南等区达到了省级“普九”达标先进水平,东西湖区达到了全国“普九”达标先进水平。全市义务教育“四率十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中、小学生均占有校园面积和校舍面积达到省定标准。至此,全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这一现代化建设的奠基工程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第五阶段(2001年—2005年),武汉教育工作的重点是围绕“上好学、教好书、管好校、治好教”工作目标,千方百计地发展教育事业,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改革,与时俱进地加强教育管理,求真务实地转变教育行风,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市教育“十五”规划圆满完成,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6周岁以上高等教育人口所占比例已达到10%,国民受教育年限达到10.02年。

“十五”期间,在完成第一轮44所薄弱学校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第二轮共48所薄弱中小学改造任务全面完成。2004年,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所占比例首次超过中心城区,一些长期困扰农村教育的老问题,如: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危房改造、“普九”欠债等基本得到解决。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之比由2001年的3.75:6.35提高到的4.42:5.58,基本实现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2001年,教育部正式批准组建新江汉大学,我市普通高等教育由此进入一个以本科为主、多科性发展的全新阶段。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化。2005年,全市共有“改制校”29所(其中初中22所、小学7所),占全市义务段中小学校数的1.8%。改制学校在校生达25978人,占全市义务段在校学生数的2.7%。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推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用人制度改革,实行“逢进必考”。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从2004年起,每年选派近千名优秀教师赴边远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援教。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初步实现了在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三个方面的突破,达到了预期目的。全面实施“助学行动计划”。2001年,我市资助贫困学生行动正式启动,以后逐年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到2005年,我市设立市级资助贫困生专项资金505万元,确保义务教育段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全市30个贫困村开展了“两免一补”试点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免收杂费、教科书费和适当补贴生活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得到妥善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达到70%以上。

第六阶段(2006年至今),武汉教育工作的重点是优化结构、提升质量、规范秩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武汉教育事业发展进入建国以来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全市教育人口总数达249.9万人,约占全市人口总数的30.5%。全市义务教育朝着均衡优质方向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83.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4.98%,15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将达到10.7年。

2006年,全面启动了初中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并将寄宿制学校建设纳入了市人民政府年度重大建设项目。2007年,全市完成62所初中标准化学校和48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全市累计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共170所,共接纳寄宿生8.2万人,较好满足了农村偏远湖区、库区、山区学生及留守儿童“有学上、上好学”需求。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市级财政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投入经费达2.04亿元,较上年增长42%,农村教育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7.1%,优质高中在校生所占比例达68.21%。普职升学比达到了55.68:44.32,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趋于协调。近年来投资15亿元为在汉高校新建道路55公里,帮助高校征地3200亩,拆迁280多万平方米,征地拆迁总投入约18亿元。近年来累计投入建设资金约19亿元,使4所高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改变了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在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三个方面取得突破。平稳顺利接收了武钢、一冶等中央在汉企业剥离中小学47所,教师6368人,其中离退休教师2787人。完成了东西湖、汉南等农场学校剥离工作,共接收教师1600余名。

全市逐步建立起覆盖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资助体系。2006年,投入1.2个亿,比国家规定提前一年,全部免除农村地区和城镇地区农业户口、残疾家庭、贫困家庭学生杂费,对残疾家庭、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贫困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除毕业年级外,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费补助,受惠面达90%。启动了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相继落实。我市教育资助工作惠及全市大中小学生近百万人,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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