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肃处理招生违规行为
对违规招生的高校,视情节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将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或取消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处罚。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及相关中学。
附件:2014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限额
外国语中学
推荐限额
天津外国语学校
120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175
太原外国语学校
160
长春外国语学校
165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
180
南京外国语学校
200
杭州外国语学校
140
厦门外国语学校
160
南昌外国语学校
135
济南外国语学校
220
郑州外国语学校
195
武汉外国语学校
150
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95
深圳外国语学校
185
重庆外国语学校
125
成都外国语学校
120
高考招生 | 自主招生 | 招生计划 | 高考招生简章 | 高考保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