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旅游探亲申请和临时居留签证,如果申请人有必要进行全身检查和(或)X光胸透, 那么申请人可以选择在递交申请前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
对于伴侣移民申请和子女移民,申请人需在递交申请前到指定医院进行全身检查和X光胸透。其他类家庭移民的申请人需在递交申请后,等待上海签证处的通知再进行全身检查和X光胸透。
申请人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申请人可以在自选的指定医院进行预约-并且确保体检时携带以下材料:
- 表格26和(或)表格160;
- 每份表格需一张护照尺寸照片;
- 护照(如适用)或身份证
申请人还应知道自己所申请的签证类别,因为指定医生需要该信息来填写体检表格。申请人应当自行安排进行全身检查和(或)X光胸透的事宜。
健康检查之后会怎样?
医生会把体检的结果直接送到北京使馆体检评审处。如果检查中发现任何健康隐患,北京使馆体检评审处必须把结果送到澳大利亚健康评估服务中心(HOC)征求进一步的意见。依据法律的要求,北京使馆体检评审处必须接受澳大利亚健康评估服务中心有关申请人是否符合健康要求的意见。在签发签证前,HOC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进一步的体检。
如果北京使馆体检评审处需要把体检结果送到HOC,可能需要最多4周的时间才会收到HOC的意见。HOC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进一步的体检。这样一来申请的审理时间将会进一步加长。申请人自体检信签发之日起有49天的时间进行体检并由医院将完整的体检表格送交我处 (学生签证申请人的体检日期在PVA信中注明)。
如果需要进行复查, 申请人必须在体检信签发之日起49天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