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由活动总结网活动总结范文频道为大家提供的《最新百日安全活动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开展活动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和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系统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组;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明确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时间、主题、目标、内容、重点,并在系统安全工作会上作了专题部署,要求系统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交通行业法规活动
活动期间,我局把有关法律法规汇编、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书籍发放到各单位,交通各管理部门、企业、业主通过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493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16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令第216号、225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xx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行业法规,通过宣传贯彻,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各企业、业主进一步查漏补缺,健全、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档案、规章制度和生产各环节、各岗位安全生产标准、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及奖惩机制、预警预案机制,认真落实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期间我局召开安全工作会议18次。
(三)突出重点,层层组织开展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我局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方案,安排人员,落实责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的督查内容全面开展工作。“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我局按照区政府部署,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又立即印发了《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方案》。活动期间,以综合楼、车站、码头、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打“三非”(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道路运输以“三把关一监督”、超长、高速、出租、旅游客运和危险品货运,水上交通以客渡船签单发航管理、“防船舶碰撞、泄漏”、渡口渡船和砂石船、“救生衣行动”等为重点,深刻吸取“12.4”较大交通事故教训,采取企业、业主自查和管理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在系统中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督查。截止目前,局领导带队开展检查督查客运、危险品和普通货运企业等18次,系统开展检查300余次,检查水上客运企业2户次、危险品运输企业2户次、普通货运企业2户、渡口码头201座次、危险品码头10余座次、各类船舶872艘次;检查道路客运企业10余户次、公交企业1户、驾校1个、客运站10余个、危险品运输企业5户次、普通货运企业10余户、汽修厂26户次、客车600余台次、出租汽车160台次、危险品车辆25台、普通货运车辆500余台次、从业人员1600余人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8起,整改57起(还有1起在督促整改中),查处违法违章行为10起。
二、活动效果
通过系统各级领导、职工和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及区上有关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工作,使这次“百安活动”在区交通系统开展得深入扎实有效,活动期间实现了全区水上交通安全无事故,道路运输无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的目标。通过开展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排查整改了安全隐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档案、规章制度和生产环节、各岗位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及考核制度等逐步健全、规范,管理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细化、到位,生产安全更有保障。
三、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一)在检查督查中发现有的企业“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不够到位,安全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等还不够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业务台帐的建立健全、整理不系统、集中、规范,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检查、隐患整改记录不详细、完善等问题。对查出的上述这些存在问题,检查组都当场一一向所属企业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指出,并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企业均乐意接受,表示下来按要求立即抓整改、完善、落实。
(二)农村客运班车超员运输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有关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自身要切实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杜绝超员运输行为。
(三)全区泥结石公路路况较差(尤其是岩区路段),日常养护不及时、不到位,危及客运车辆通行安全。各镇政府要加强辖区内公路日常养护,保持良好的路况。
(四)整治非法营运工作有待加强,有的乡镇客运站进出口、公交站点处摩托车、面的停放候客,影响客运车辆通行安全,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希望当地公安派出所、交警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五)泸天化盛源运业有限公司组织的转运尿素的货运车辆(从泸天化江边装卸码头装运尿素至麻柳沱和百梯火车站库房)途经城区,超载运输现象严重,存在严重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交通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查处,却屡禁不止。相关管理部门多次联合到该公司检查指出、交换意见,该公司负责人讲这些装运尿素的货运车辆的确存在超载运输,他们也深刻认识到车辆超载运输极不安全,企业承担着很大的经营风险,并不愿这样经营;但是,如果这些车辆严格按行驶证上核定的吨位装运,企业将过不了成本关,无法生存。为此,企业强烈要求上级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尽快给予解决企业经营中的上述具体困难,早日消除经营风险、安全隐患。
(六)泸天化盛源运业有限公司反映,该司现有装运危化品的罐体车辆,如果按罐体容积充装运输,则严重超重,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若按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充装运输,则罐内的危化品液体未装满且剩有大量空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危化品液体在罐体中前后左右晃动,造成车辆行驶的不稳定性,极容易发生道路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存在严重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该司强烈要求上级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尽快给予解决企业经营中的上述具体困难,早日消除安全隐患。目前,按照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无力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七)我区现有2个货运企业8台货运车辆挂靠企业后,企业长时间与这些车主、驾驶员联系不上,也找不到这些车辆,这部分车辆及车主、驾驶员严重脱管,存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区运管所已向相关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管理,杜绝车辆脱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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