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课程及研究方向」
1、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法。包括通常所说各种意义的法。
从法的形式角度说,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从法的体系角度说,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以及其他各种部门法。
从时间角度说,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现代法和当代法。
从空间角度说,包括该国法、外国法、本地法、外地法。
从历史类型角度说,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从一般分类角度说,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
2、法学还要研究各种“法的现象”。即基于法产生的各种现象,如立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的起源、发展、移植、继承、现代化;法律秩序、利益、正义;法律观念、思想、制度、事实、规律等等。
3、法学还要研究“与法相关的问题”。法和法的现象不是孤立的,它的存在和发展同其他事物特别是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研究这些相关问题可以更好地研究法学的主要问题。
「培养目标」
法学就是教授法学相关的各种知识、例如宪法、民法、商法、以及法律秩序、法律思想等,以及探讨法的现象和与法有关的各种问题,通过现象、问题的调查、分析进行客观评价,解明其本质及规律等,培养具有丰富的法学专业知识及素养的专业人士、以及与法相关的诸问题的解决方案等专业人士。
「学习适应度」
该专业偏文科类专业,要求日语水平最好有一级,适合本科专业为日语专业,法律专业或经济学专业、及其他文科类专业且有一定日语基础的学生。
该专业需要有法学、经济学等专业知识基础作为研究条件,如果有本科为其他理工类专业且在研究生阶段想要转为此专业的情况,需要学生有该专业的第二学位,或者辅修为该专业内容,或者有该专业相关工作经验且自学过该专业内容;此外,如无上述条件,建议转为与该专业和学生原本科专业二者相关的专业。多数学生会报考修士(或博士)。
「未来发展」
在法学专业毕业之后,学生能活跃在教育行业、司法领域、新闻行业、国际合作机构、咨询业、公务员等各种各样的领域。当然,到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相关部门从事法学的教学科研、社会问题研究、各种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及管理方面的实际工作是该专业的主要就职前景。
「推荐院校」
。京都大学—法学研究科—法学理论专攻
。名古屋大学—法学研究科—综合法政专攻
。九州大学—法学府—法政理论专攻
。神户大学—法学研究科—法学专攻
「关联及分支领域」
从法学研究的角度来看主要分为以下4各领域。
1、理论法学:即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如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比较法学等。
2、应用法学:即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等,有关法律实务的分支学科,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解决实践问题的分支学科也可列入应用法学。
3、历史法学:即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主要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学、中外法律思想史学、法学史学等。
4、综合法学:即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包括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等。
以上是日本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介绍,希望能对有意赴日本留学的学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