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体系
(1)教育管辖
加拿大没有联邦层面的教育管理中央机构,也没有全国统一的教育系统。教育服务由联邦、省和地方三级政府共同提供、拨款和监管。不过,教育事务在加拿大的宪法规定和行政管理体系中,属于省级政府管辖范围,也由所在省(地区)政府负责监管。
各省(地区)议会通过自己的教育立法,由省教育厅督察下属各个校董局在其学区内的学校里贯彻实施。校董局由地方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加拿大的公立学校隶属于各个省的教育厅管理,每个城市或地区都会有一个教育局(School Board)或学区(School District)来管理其所在地区的公立学校。
(2)政府角色
公共教育是免费提供给所有满足年龄和居住要求的加拿大人的。每个省和地区都有一至两个部门/厅局负责教育,归一名厅长管辖。这名厅长几乎总是民选的省级议会议员,由司法管辖区的政府长官任命。
各厅局和部门提供教育、行政、财务管理、及学校的支持功能。它们也界定教育服务的项目及政策和立法的框架。
(3)教育拨款
根据加拿大统计局资料,在2005-2006年度,加拿大联邦、省(地区)和地方政府花了757亿加元在各级教育上,占总共支出的16.1%。
根据加拿大统计局2011年公布的最新数据,在2007年,加拿大花在每位中学生身上的评价开支为10,763加元。
2007年,加拿大政府的教育投入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0%,略高于经合组织国家(OECD)5.9%的平均水平。
(二)教育概况
(1)教育体系
虽然加拿大10个省和3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教育体系,而且各个体系的历史发展轨迹和依托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又不尽相同,但从总体上看,仍然是“大同小异”。
加拿大教育基本上按照四个阶段划分:学前教育、幼儿园至高中12年级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
(2)上学年龄
加拿大法律规定,儿童年满5岁(或年满7岁)必须接受正规教育,直到年满16岁(或18岁)。大部分省法律规定强制性义务教育的年龄上限为16岁,但安大略省和新布伦瑞克省则为18岁。
因宗教和民族习惯等原因,有一些省政府特许某些情况下义务教育到14岁。
12年制义务教育全部免费。由学校提供各科教材。如果学生届时因故未能完成学业,可以到教育局的成人教育中心补修相关科目,达到高中毕业要求。
(3)学年安排
加拿大的中、小学校绝大多数沿用传统的校历,每年秋季9月劳动节后正式开始,到翌年6月最后一个星期五,魁北克是在省假日6月24日。整个学年大致分为3个学期,共190个教学日。
目前有少数学校在试行新的校历,即把长暑假分为几个短假期,以利于学生学习,但不增加教学日。
(4)教育经费
据2005-2006年财政统计资料,教育经费在加拿大三级政府公共开支总数中占了16.1%,达到757亿加元(不包括私立教育经费)。
目前,加拿大在教育方面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7%左右。
(5)国际排位
近年来,在发达国家的综合指数评估中,教育方面加拿大一直排位在前。加拿大成年人口中接受过专上和大学教育的比例高于其他发达国家。
据2006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加拿大就业年龄人口22%有大学学历,22%接受过专上教育,在西方七国集团中,加拿大受过专上教育的职业人士比例最高。加拿大中、小学生在国际性测试中屡屡名列前茅。
(三)学校安排
(1)各地学制
加拿大普遍实行12年制义务教育。小学教育包括一年(半天制)幼儿园,所以基础教育通常简称为K-12。多数(8个)省(地区)实行小学六年制,其余省(地区)则是五年制(1个)、七年制(1个)或者八年制(3个)。
中学阶段一般划分为初级中学(7或8年级到10年级)和高级中学(11-12年级),但是大多数地区,初、高中都是在同一所学校进行。中、小学采取就近入学原则。
(2)课程设置
中小学以公立为主体。也有私立学校和教会学校。政府允许有条件的家长自己在家里为孩子提供学科教育。公立学校男、女生同校。有些私立学校则只招收男生或只招收女生。
中、小学的课程由省教育厅制定各个学科的教学大纲。主要科目为语言艺术、数学、科学、社会学,其他还有体育、音乐、艺术(手工艺术)、家政等等。公立学校、私立学校以及家内教育都要按照教育厅的教学大纲完成相关学科教学活动。
(3)课堂安排
加拿大小学里实行教师包班制。即一位教师负责一个班级学生所有课程的教学。各科目的教学时间由教师灵活掌握。中学按学科分班上课。学生没有一个固定班级,也没有班主任老师。学生在一个教室里上完一堂数学堂,下一堂就要到另一个教室去上英语或者其他课。每学期结束前,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在选修课上做自己的选择,或者对自己的课表安排在可能的情况下略做调整。每一门学科都是隔天上课。
(四)教学方式
(1)课程模式
加拿大中、小学的课程设置属于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现代教育课程模式:以语文、数理化、生命科学、社会学(历史、地理)、外语为主要学科。
但在教学上已经脱离了以书本知识为主、教师传授为主、学生背书记忆为主的传统模式。这在语文学科中表现尤为突出。
(2)学习形式
语文课没有统编教材。从小学四、五年级开始就以教师选择文学作品为教学材料。学生要通过阅读去理解文学作品。教师上课则是做一点简要提示和引导学生讨论,没有满堂灌的作品分析讲解。
学生作业主要是根据作品中的主题做课堂演讲和写论说文。因此学生自学的习惯和能力极为重要。
(3)ESL课程
在新移民比较集中的学区,学校为新移民学生提供英语为第二语言课程(ESL)。学生英语能力提高后再转入常规课程学习。
如果新移民学生在常规课程学习不满三年,大学招生时会要求学生提供语言能力测试成绩(托福、雅思或其它认可测试)。
(4)教师资格
加拿大中、小学教师基本上都有大学本科学位学历,然后完成一直两年的师范课程,才能获得教师证书。
在2004-2005年度,加拿大的中小学系统聘请了近31万教育工作者,其中大多数受过4至5年得高等教育。这些教育工作者主要是教师,不过校长,副校长,专业的非教学人员如顾问和辅导员也包括在内。他们由省和地区的教育部门或厅局签发执照。大多数的中学老师回专教一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