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国家助学贷款不提供给留学生,所以留学生只能办理商业助学贷款,下面是相关简介。个人举荐农行、浦发和招商银行的教育贷款。
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
产品说明
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或者其法定被监护人就读国内小学、中学、普通高校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或者已经获批准在境外就读中学、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所需学杂费用与生活费用(包含出国的路费)的一种人民币担保贷款。
1、贷款前提
受教育人本人作为借款人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务必相符以下前提:
一、拥有完整民事行为能力;
二、拥有有效居留身份证,就读境外学校的须有本人护照或者通行证;
三、拥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接受函)或者学生证以及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间内所需学杂费与生活费用的证明材料;
四、相符贷款人请求的学习和品行标准,无不良信誉行动;
五、许诺向贷款人及时告诉其离开学校后的最新工作单位及有效通信方式;
六、已经具有受教育人所需的必定比例的教育费用;
七、同意在贷款逾期一年不还,贷款人可在其就读学校或者相干媒体上公布其违约行动;
八、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者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九、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前提。
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务必相符以下前提:
一、拥有完整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当地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以及详细、固定的住址;
三、有正当职业与不乱的收入来源,信誉优良,拥有偿还贷款能力;
四、受教育人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者接管函,有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与生活费用的证明;
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者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六、受教育人已经具有受教育所需的必定比例的费用;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前提。
2、贷款期限
商业性助学贷款的期限通常为一至六年,最长不超过十年(含十年)。
3、贷款利率
商业性助学贷款利率履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
4、贷款限额
商业性助学贷款的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与生活费用总额的80%。
5、贷款偿还
贷款期限在一年之内(含一年)的,可按月或者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须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每个月还款额应在每一学年依据年度发放贷款数肯定一次。借款人应于贷款合同规定的每个月还款日前,主动在其存款账户上存足每个月应还的贷款本息,由银行直接扣收其每个月还贷本息。经贷款人赞成允许借款人部份或者全体提早还款。
6、贷款申请
(1)受教育人本人作为借款客户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个人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者学生证及复印件;
三、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与生活费用的证明;
四、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者信用卡账户;
五、就读学校出具的推荐信与赞成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50%贴息的证明;
六、中国银行请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与资料。
(2)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客户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中国银行认可的借款人和受教育人瓜葛的书面证明;
三、受教育人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与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与生活费用的证明;
四、以财产作典质或者质押的,应提供典质物、质物清单与有处罚权人(包含财产共有人)签署的赞成典质、质押的许诺或者声明。对于典质物须提交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讲演与保险公司的保险文件,对于质押物须提供权力证明文件。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赞成担保的书面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五、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者信用卡账户;
六、中国银行请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与材料。
合用对象
借款人是指就读国内小学、中学、普通高校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或者已经获批准在境外就读中学、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的在校受教育人或者其法定被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