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办综合类高职学院。主校区坐落在廊坊东方大学城,有公共交通汽车通往廊坊市区和北京城区(北京805路公交直达北京火车站)。现有专任教师438人,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193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38人。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2013年招生专业:机械设计制造、电气自动化、汽车技术、畜牧兽医、林业与环境工程、财政金融、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计算机技术、语言文化、建筑工程、移动通信技术(移动设备软件开发方向)、文秘、广告与会展等,共十四类44个专业。
1、学院全称: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院地址:廊坊东方大学城
5、学院代码:13395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顺序先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对于投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3)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无外语语种要求(除旅游英语外);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身体健康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为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对高分报考我院的考生,给予收费减免优惠(详情见学院网站)。
7、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8、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16)6028826
(2)传真:(0316)2364336
(3)学院网址:http://www.lfzhjxy.cn
http://www.lfz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