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太原理工大学单独招收“三校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三省区单独招收“三校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招生工作。<?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太原理工大学
2.学校代码:10112
3.学校地址:
迎西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邮编:030024
虎峪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新矿院路18号,邮编:030024
榆次校区: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路113号(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邮编030600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6.办学性质:公办
7.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委、招生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按照“三校生”、煤企优秀青年分别录取。
5.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6.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太原理工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由高到底择优录取。
7.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生源仍不足,则需要将计划调整到生源好的省份。
8.在录取分专业时,将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数等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视生源情况一般在2—10分之间,同时还要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9.在考试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品学兼优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
三、专业要求和限制
1.采矿工程和安全工程专业不招女生,资源勘查工程和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各省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30%。
2.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四、特别说明:
1.“三校生”考生以定向志愿方式报考我校并与我校签订到煤炭企业就业的承诺书,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到煤炭企业就业,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由所在单位推荐报考。
2.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由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工龄二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并与所在企业和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报名及考试科目、地点、时间等由各省招办统一安排。
五、体检要求
1.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
2.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统一进行体检,对在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作退学处理。
六、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符合太原理工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太原理工大学学位管理条件者,颁发太原理工大学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010300 6014509
电子邮件:jiaowuchu@tyut.edu.cn
九、录取结果查询
网上查询,网址http://jwc.ty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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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