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治医学院招生章程
长治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长治医学院
二、学校代码:10117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地点:长治医学院校本部
七、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3、根据投档次序、分数、专业意愿安排专业。各专业男女不限。
4、如考生所填报专业意愿均已录满,且还有部分专业未满额时,学校依据分数高低择优对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专业调配。在“去否其他专业”栏中填写“否”或不填写的考生,视为不服从调配。
5、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6、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运动人体科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的投档线时,依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器乐类考生。
7、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但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8、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应内蒙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八、分省区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长治医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九、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颁发证书: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的长治医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奖、助学金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地方政府奖学金、社会团体专项助学金,并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学校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设立困难学生补助,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46000
学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联 系 人:祁若冰 李 燕
电 话:0355---3012393
传真电话:0355---3151689
纪检监察:0355---3012199 0355---3151680
学校网址:www.czmc.com
E—mail : zsb@czmc.com
长治医学院
201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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