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学校名称:中北大学(原华北工学院)
2、学校代码:10110
3、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本科
6、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二、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并且不超过招生计划120%,按各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接收档案。
3、学校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6、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同时学校不开设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7、国防生限招男生,体检标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除国防生外,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不录取;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有关专业不录取;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本校规定所列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8、社会体育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得低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70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米,按各省录取规定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有艺术体操、跆拳道、男子排球。
9、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在投档考生范围内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其他事宜1、中北大学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首批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面向社会招生二年制专科(高职)。
2、本科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北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中北大学学位管理条例者,颁发中北大学学位证书。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时,按中北大学专科(高职)颁发毕业证书的条件,颁发中北大学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6、我校设有“国防奖学金”、“综合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中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030051
电话:0351-3922280 咨询电话:0351-3921622 传真:0351-3924418
网址:http://www.nuc.edu.cn E-mail:zb@n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