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公办艺术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各界培养德艺双馨的实用型艺术人才和计算机应用人才。
二、专业设置及学制、学费
学 费:我院的所有收费均按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分专业确定。
专 业 | 学制 | 学费 |
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 | 三年 | 4500 |
动漫设计与制作(590110) | 三年 | 6500 |
艺术设计(670101) | 三年 | 6500 |
电脑艺术设计(670104) | 三年 | 6500 |
广告设计与制作(670112) | 三年 | 6500 |
装潢艺术设计(670106) | 三年 | 6500 |
音乐表演(670202) | 三年 | 6800 |
音乐表演((乌力格尔)670202) | 三年 | 6800 |
音乐表演((呼麦)670202) | 三年 | 6800 |
舞蹈表演 (670203) | 三年 | 6800 |
主持与播音(670307) | 三年 | 6500 |
旅游管理(640101) | 三年 | 4500 |
编导(舞蹈编导)(670207) | 三年 | 6800 |
钢琴调律(670211) | 三年 | 6800 |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报名考试有关规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
四、 录取规则
普通理科、普通文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考生可直接填报我院志愿;艺术类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后,可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外语不限,入学后开设英语。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生源所在省教育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达到各省最低录取分数线;身体健康,满足体检标准要求,我院录取加试我院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同时也录取各省艺术统考、联考或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计划、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奖学与助学
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资助面为0.3‰,每人每学年标准为80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为3%,每人每学年5000.00元;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28%,平均资助标准为每学年2000.00元,分一、二、三等级,金额在每人每学年1000.00——3000.00元范围内。
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六、毕业及证书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学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注册、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东段。 学院国际代码:13741。
网址:www.keqysxy.com.cn。 联系电话:0475-8621023。 传真:0475-862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