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2014年春季招生的有关安排
(一)做好春季招生后续工作
2014年春季招生在4月-5月中旬仍可继续开展组织生源工作。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要继续积极向有输送生源意向的初级中学做好宣传工作;生源所在的初级中学要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及时提供就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名单。学生报到注册后,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必须在中招服务平台上办理数据导入、提交拟录名单;市招生办将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进行审核、打印名册等工作。
(二)录取的时间安排和办法
省中招服务平台将在201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采集完成入库后,按照修订后的数据标准开放春季招生的相关服务功能。5月20日-30日中招学校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提交应届初中生的拟录名单和非应届生的拟录名单(应先导入非应届生的基本信息,再根据系统自动派发考生号提供拟录名单),导入拟录名单和非应届生基本信息的数据格式将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公布。6月2日-6日市招生办完成春季招生的审核工作,6月9日-13日完成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送审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涉及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区县招委会、教育局和人社局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省、市的招生政策规定,积极做好考试招生录取有关工作。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树立为学校为考生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廉办事,自觉反对和抵制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中招的社会信誉,保证今年我市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建设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的规定,“国家教育省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机密级。我市中考属于省级统一考试。各区县教育局、招生办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保密条例》,高度重视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试题试卷在哪一级手里,哪一级的招生办和考场领导就要对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负全部责任。各区县招生办和考场要进一步完善保密室的规范化建设,必须严格履行试题试卷的接收、领取手续和登记制度,认真执行保密制度,落实职责,确保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2.各参与中考工作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招生考试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当地的招生考试工作及对当地考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三)实施“阳光招生”,完善组织管理
1.有关区县招生部门要制订严密的中招录取方案,确保录取数据的准确。不按要求报送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责任人承担其法纪责任。
2.参加招生考试录取的人员在录取过程中要严守纪律,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营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现象。严禁剥夺学生知情权,隐瞒招生生源计划、招生信息;严禁违背考生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强行分流学生;严禁扣留或延迟发放学生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
3.各区县教育局、人社局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信息发布及政策解释工作,切实保证有关招生政策及信息准确及时传达到每所初级中学,特别是农村中学。
4.各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要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招生录取的规范有序,认真制订好中招工作中突发情况的处理预案,及时做好中招过程中来信来访的解释、答复工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八、其他事项
本实施办法公布前,全市各部门发布的有关汕头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文件内容若与本实施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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